科普一下山东烟台找刑事取保候审律师收费,肾脏移植合法吗

时间:2023-05-31 07:59:29来源:法律常识

4月16日,因卖肾后不能从事体力活,李瑞租住民房找工作。 A06-A07版摄影(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

废弃厂房里的肾移植交易:买肾人花55万 卖肾人只得4.5万

河北打掉一非法肾移植手术窝点,专业医护做手术,术前有“检查”术后有“疗养”

夜幕下,21岁的李瑞和22岁的舒康被人戴上黑色眼罩、收走手机,登上了一辆灰色面包车,途中不许说话。大约一小时后,面包车停在一个空旷的院子里,不远处的两间小平房透出暗淡的灯光。

取下眼罩的李瑞被人带进一间平房,屋里是一张并不宽大的手术床。一个穿着手术服的人问他,是否确定进行肾脏摘除手术?李瑞说了两个字:确定。

舒康被人带进另一间平房,安静地等待着。如果一切顺利,他将得到一枚新的肾脏,替代体内已经开始衰竭的器官。

2018年11月29日,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公安局端掉了一个非法手术窝点,一个组织分工明确的地下肾脏买卖团伙随之浮出水面。团伙中有人负责在网上寻找肾脏供体、受体,有人负责联系主刀医生、麻醉师、器械护士,有人负责供体、受体的术后疗养,有人专门居中联络协调。

新河县检察院起诉书内容显示,2018年8月至11月,该团伙在新河县境内进行非法肾脏移植手术9次,其中做成8次,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李瑞与舒康便是其中一对手术成功的肾脏供体和受体。据被告人国林交代,每名受体的买肾费用从50万元至60万元不等,但出卖肾脏的供体只能得到4.5万元左右。

2019年11月26日,新河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据一名河北省法院系统内部人士透露,2020年4月29日,新河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14名被告人均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其中,国林等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七年,其余9名被告人被判缓刑。

4月15日,李瑞卖肾后留下的手术刀口疤痕。

被QQ、电话遥控的供体

今年23岁的李瑞出生于四川省宜宾市珙县,长着一张白净稚嫩的脸,说话轻声细语。如果不是左腹部那条长约20厘米的刀痕,大概没人相信这个男孩卖过肾。

回忆起一年多前的选择,他并不后悔,“当时我身上一点钱都没了,还得替表哥还债。”

2018年9月,李瑞的表哥把收下的二手车私下卖了5万元,跑路了。做担保的李瑞不得不代为还钱。

同年11月,李瑞加入一个朋友推荐的QQ群找工作,询问“有什么工作赚钱快”时,有群友支招,“卖肾吧,这个来钱快”,有人说一个肾能卖10万,也有人说能卖20万。

两三天后,有人主动加了他的QQ好友,说是有个收购肾脏的项目——每个肾脏4.5万元,买家还单独支付红包。

对于这个价格,李瑞难以接受。一天后,收肾人再次发来消息:“你的肾还卖不卖?”李瑞想了想,回了一个字:卖。

接下来,从未见面的收肾人开始通过电话、QQ等途径不断发出指令,遥控李瑞的一举一动。

据李瑞回忆,2018年11月16日,他接到第一条指令:前往湖北武汉。他向朋友借了200元,买了一张珙县到武汉的大巴车票。

按照收肾人的安排,李瑞住进武汉的一家小旅馆,房间里还有一个年轻人。年轻人自称来自江西,也是来卖肾的,但因为暂时没找到合适的买主,已在这里住了两三个月。

和江西小伙待了不到半小时,李瑞就被旅馆老板要求搬到另一房间,“还要求我们不能串门聊天。”4小时后,李瑞再次接到收肾人的电话,向他索要身份证号以订购火车票。

当天下午4点左右,李瑞按照收肾人的指示乘火车离开武汉。至于去了哪里,他说自己记不清了,只记得走出目的地的火车站时已是半夜,收肾人让他到火车站广场对面寻找一辆大巴,还用支付宝转了350元车票钱。

在李瑞的印象里,那是QQ收肾人最后一次与自己联系。他记得那是一个说话声音很细的男人,“感觉年纪不大。”

新河县公安局端掉肾脏买卖团伙后,顺藤摸瓜找到了29岁的供体中介肖平(湖北警方已对其立案)。

一般来说,肖平寻找供体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在网上广撒网,找到不同血型的供体后备用;二是团伙上线提供受体血型,再由肖平有目的地寻找。费用方面,每名未体检的供体,中介费数千元;完成体检并合格的供体,中介费1.5万元。

肖平曾对警方表示,仅2018年10月、11月,自己就向新河县的地下肾脏买卖团伙输送供体4名。其中两名供体体检合格,肖平因此获利2.1万元。

为供体、受体体检配型

与李瑞联系的收肾人,在团伙中的上线叫国林,42岁,初中文化程度,曾因挪用资金罪被判缓刑。起诉书显示,国林为本案的第一被告人,除负责统筹协调、利益分配外,还会联系供体、受体。

与供体相对,20多岁的葛雄是一名肾脏受体,接受手术前患有肾功能衰竭。葛雄的证言显示,2018年4月左右,一个陌生电话询问其是否愿意买肾换肾,手术费用55万元,术前检查、术后疗养费用自理。经过几个月的考虑,当年8月初,葛雄决定换肾,并在肾脏中介的指引下前往济南的医院体检。

起诉书显示,山东济南是这一团伙的落脚地之一。据一名被告人交代,其在团伙中的主要职责就是带供体、受体在济南术前检查,并调理身体。

2018年11月16日晚,李瑞乘坐的卧铺大巴目的地正是济南。那天半夜,一个陌生男子拨通了他的电话,让他到济南后与自己联系。

第二天早上8点,到达济南的李瑞被要求在车站门口等候。20分钟后,两个年轻男子出现在他面前,一个瘦高,一个矮胖。其中的矮胖男子就是夜里与他通话的人。

二人核实了李瑞的身份,步行带他到车站附近的一家医院体检,抽血、验尿、腹部拍片。李瑞不知道那家医院叫什么,只记得走出济南汽车站大门后右转,沿马路直行十多分钟就到了。

体检完毕后,两人为李瑞买了一件御寒的外套,又将他安置到附近的小旅馆。李瑞在那里住了4天,矮胖男子每天为他交纳房费,还给他100元生活费。“他还要求我不能到处乱跑,晚上少玩手机,不要熬夜。”李瑞说。

住到第4天,一个身穿白大褂、戴着口罩的男子来到旅馆,第二次为李瑞抽血。与其同来的还有一个戴着口罩的小伙子,也接受了抽血检查,这个人便是舒康。李瑞并不知道舒康就是自己的买肾人。

“一般来说,肾移植手术前,供体、受体要先进行红细胞、白细胞血型配型。如果供体是O型血,也就是俗称的万能血型,那受体什么血型都能相容,否则就得双方血型一致。”北方某省一家三甲医院的肾脏移植专家告诉新京报记者,此外,供体还要通过CT、尿检等程序检查其肾脏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肾结石、肿瘤、潜在隐性肾脏病等。

“这些检查都匹配了、都合格了,手术前还要进行一个淋巴毒试验。就是从供体血液里提取100个活的淋巴细胞,放入受体血清中孵育几小时,以模拟肾移植后二者的状态。”上述专家说,如果细胞死亡数量不超过10个,那就基本具备了肾脏移植条件。“李瑞第二次抽血,很可能是在进行淋巴毒试验。”

国林等14名被告人出庭受审。河北省法院庭审直播网视频截图

山东来的医生,河北来的护士

2018年11月21日,抽血后的第二天,李瑞从山东济南坐大巴前往河北邢台南宫。在南宫市四方宾馆,李瑞见到了舒康。这一次,他意识到眼前这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男孩,就是自己的肾脏受体。

当天下午6点多,李瑞和舒康登上一辆灰色面包车,交出手机,戴上眼罩,从四方宾馆出发约一小时后,车子开进了一处空旷的小院。

起诉书显示,这处小院是国林等被告人商议后,于2018年6月出资租赁的,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境内。

2020年1月23日,新京报记者在小院现场看到,铁栅栏门前悬挂着绿色帆布作为遮挡,附近杂草丛生。小院内,自西向东有五间平房依次排开,后窗全被砖块砌死。其中三间平房内部打通,两间作为手术室,一间作为医护人员更衣室。

一名附近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这是一处废弃了七八年的厂房,平时很少有人出入。

2018年11月21日,李瑞、舒康进入小院后被带进一间平房,屋里的人问李瑞:你确定要做肾脏摘除手术?李瑞确认后被带到隔壁房间,房内有一个推拉门,背后就是手术室。

在李瑞的印象里,这间手术室内很简陋,只有一张手术床、两台叫不上名字的机器,其他什么都没有。手术室里还有三四个戴着口罩的人,但看不清脸。其中一人穿戴着白大褂、手术帽,其他人都穿着深绿色手术服。从他们的交谈中,李瑞发现除了一名身穿深绿色手术服的人为女性外,其他人皆为男性。

起诉书显示,为李瑞进行肾脏摘除手术的主刀医生是被告人纪洪禹,手术助手是李坤、张仑仑,三人全部来自山东。

2020年1月22日,纪洪禹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德州市纪庄村的一名村干部告诉新京报记者,纪家从村里搬走已有七八年,很少有人了解他们的近况。但他知道,纪洪禹曾在济南的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又名“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下称“千佛山医院”)工作。纪洪禹的叔叔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侄子曾在千佛山医院泌尿外科做医生,换肾手术业务很精。

一位接近医疗行政审批系统的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经查询,纪洪禹注册执业机构为济南市历下虹桥诊所,为内科专业执业医师;李坤、张仑仑无执业医师证。

2020年5月6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千佛山医院医务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纪洪禹已于2018年从该院离职。

同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历下虹桥诊所,接听电话的人员表示从未听说过诊所里有人叫纪洪禹,并表示会向诊所负责人询问后回电。截至发稿,历下虹桥诊所未予回电。

据国林供述,纪洪禹、李坤、张仑仑是其在网上结识的中间人李某(目前在逃)介绍的。国林每次拿到供体、受体体检、配型的资料后都会交由李某评估,由李某联系纪洪禹、李坤,再由李坤联系张仑仑。几人确定手术时间后,会在手术当天从济南包车前往新河。

除上述三人外,团伙内还有麻醉师刘黎明、器械护士李娇。起诉书显示,团伙内有成员专门负责与二人联系,每次手术前,会开车把他们从保定送到新河。

上述接近医疗行政审批系统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麻醉师刘黎明来自保定市世纪协和医院,器械护士李娇来自保定市桥东医院。

2020年1月16日,新京报记者致电保定世纪协和医院办公室,负责人称刘黎明确为该院医生,目前仍在医院上班。同日,保定桥东医院的门卫告诉新京报记者,该院医护人员目前不超过三人,没有名叫李娇的护士。

肾脏受体术后跨省疗养

2018年11月21日,肾脏移植手术结束的当天夜里,受体舒康就离开河北新河,被送往山东烟台仁济泌尿外科医院(下称“仁济医院”)疗养。

据团伙中负责肾脏受体术后转运的韩会龙交代,受体从做手术的小院出来后,先由私家车送到新河县一处加油站附近,再由私人运营的黑救护车送往烟台疗养。

在烟台,负责联系疗养事宜的是山东人朱森。据朱森供述,河北新河案发前,他与国林曾在山东临沂地区组织非法肾脏移植手术,并由此结识了山东老乡王海滨。

与国林、朱森等无业人员不同,王海滨是一名退休医生,今年57岁。据朱森供述,每联系好一名受体的术后疗养事宜,国林向其支付5万元。但他只将其中的2万元转给王海滨,并约定术后疗养周期为7天。

2020年4月13日,新京报记者来到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的仁济医院。据院长李芳介绍,王海滨是2017年左右加入仁济医院的,案发前为该院医生。“当时他是带着简历和医师资格证来的,想和医院合作。他承诺不拿工资但会带来病人,并从病人的收入中分成一半。”

但仁济医院护理部主任宋丽表示,王海滨不是仁济医院医生,“是(烟台莱山)北大医院的”,王与仁济医院只是一种松散的合作关系。

2020年4月26日,新京报记者通过国家卫健委官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页面查询发现,仁济医院的注册执业医生中没有王海滨;而烟台莱山北大医院的注册执业医生中则有“王海滨”,执业范围为内科。

至于王海滨为仁济医院介绍了哪些病人,李芳表示不知情。“患者来医院都是主治医生负责制,王海滨是主治医生,我也没问过这些病人的情况。”

李芳说,2018年8月至11月,新河县肾移植手术受体在仁济医院疗养时,自己在国外陪孩子读书。如果不是案发后新河县公安局来医院调查,她根本不知道医院收治了多名非正规肾移植手术的疗养患者。

但宋丽称,李芳知道这些病人接受过非正规肾移植手术。“她(指李芳)亲自安排护理部配合王海滨的工作,明确说过这些病人做了肾移植手术,而且不是在正规医院做的。”宋丽说,自己曾经担心收治这样的病人是否合法,“但李院长的爱人是律师,她说她爱人说了,前期给病人做肾移植手术违法,后期为病人疗养不违法。”

宋丽还表示,一次,医院同时收治了两名这样的患者,但院内只有一台心电监护仪,不够用,她向李芳做了汇报。经过协调,医院才从外面借了一台心电监护仪,李芳不可能对此不知情。

案发后,李芳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证言显示,2017年至2018年,王海滨共向仁济医院介绍了26名患者,其中19人是术后疗养的肾移植患者,8名来自河北新河的肾脏受体也被包含在内。

据宋丽介绍,2019年春节前后,她与李芳、梁菲因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被新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转为取保候审。李芳说,警方侦查后,对该院非法收治患者所得的18万余元予以没收。

2020年5月6日,仁济医院所在辖区——烟台市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于仁济医院收治非法肾脏移植手术术后患者疗养一事不知情。工作人员称,本案已属于刑事案件,一切以公安机关处理为准。

开展非法肾移植手术场地,位于河北新河县一废弃厂房。

卖肾人难获犯罪团伙赔偿

与受体舒康被送到医院疗养不同,供体李瑞被送到新河县一处城中村的院子里疗养。苏醒后的李瑞发现自己躺在一间陌生的平房里输液。帮他输液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个子不高,圆脸。案发后,新河警方告诉他,这个人叫许宁。

2020年1月16日,许宁的父亲告诉新京报记者,许宁曾在多年前学过医,但没有行医资格。

在疗养平房的床头柜上,李瑞看到了一个红色透明塑料袋,里面是厚厚一摞百元现金。许宁说,袋子里一共是4.9万元,“四万五是卖肾钱,剩下四千是买肾人给的红包。”

李瑞在这里住了7天,因为不能出院门,没事就在屋里看电视。一名老人每天照料他的生活起居、为他做饭,但一日三餐不是稀饭就是馒头、面条,每顿饭只有一个素菜。李瑞想吃点好的,就给了老人400元钱,请他买了一条鱼、一只鸡和一些水果。

离开疗养平房是在一天晚上,李瑞被归还了手机、再次戴上眼罩,一辆私家车将他送到了邢台汽车站附近。回四川的路上,李瑞尚未痊愈的伤口渗出血水,身下的褥子都被洇湿了。“直到现在,我都不能长时间熬夜、不能剧烈运动。一跑步,刀口里面就会一扎一扎地疼。”李瑞说。

2018年11月29日,新河县公安局在李瑞做手术的那个小院以及南宫四方宾馆抓获国林等犯罪嫌疑人12名,当时,小院内正准备进行另一例肾移植手术。案发后,又有两名犯罪嫌疑人向警方投案自首。

新河县公安局侦查发现,2018年8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国林等人在该小院内开展非法肾脏移植手术活动9次,其中做成手术8次。

虽然警方事后查抄了小院内的手术设备,但2020年1月23日,新京报记者依然在现场看到了疑似肾脏受体、供体的病历检查资料,以及手术刀、引流管、止血钳等医疗器械,一个黄色小桶中有3根缝合针,针上带着血迹。

2019年9月19日,新河县检察院针对这一涉嫌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团伙向新河县法院提起公诉;11月26日,新河县法院对本案公开审理,14名被告人全部到庭。

据一名河北省法院系统内部人士透露,2020年4月29日,新河县法院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14名被告人均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其中,国林、朱森、许宁、纪洪禹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王海滨、刘黎明、李坤、张仑仑、李娇、韩会龙等9名被告人被判处缓刑。

此外,14名被告人及仁济医院所得赃款共计139.9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同时予以没收的,还有警方在非法手术场地查获的手术床、手推式消毒车、手术无影灯、心电监护仪。

案发后,李瑞和父亲找了律师,还曾到新河县法院咨询,希望在严惩被告人的同时为李瑞争取更多赔偿。李父说,儿子毕竟失去了一个肾,舒康给再多补偿也没法挽回损失。

但律师告诉父子俩,取得赔偿的希望不大,“人家说我这是自愿行为”,李瑞说。

对此,北京的律师殷清利表示,综观此案,卖肾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却执意实施,存在主观过错。“在这种情况下主张赔偿,很难得到令自己满意的结果。”

(文中李瑞、舒康、肖平、葛雄、李芳、宋丽、梁菲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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