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1 13:27:22来源:法律常识
先看落马的县委书记的两个场景:
早年,数年如一日地为领导“鞍前马后”尽心尽力,有呼必应,许多事做得比对待自己父母还要好。在医院里连续伺候了领导三天三夜。三天过去,领导的病好了,他却瘦了一圈。
“落马”三个月后,有一天,检察官去看守所提审。他从监室出来时,响亮地喊着“报告”,一溜小跑。因为提审,错过了看守所吃饭时间,办案的检察官就给买了方便面和火腿肠,检察官描述:“他狼吞虎咽地嚼着火腿肠,期间说起他的孩子,突然号啕大哭。那场景,很凄凉。”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1999年10月,福建省政和县爆出震惊全国的“买官卖官”大案:原县委书记丁仰宁因买官卖官、收受贿赂及非法所得100余万元被捕,给丁仰宁送钱要官的当地党员干部多达200余人。
20年前的政和县,由于地处偏远,加上自然灾害频繁,长期以来是福建省最贫困的县之一。
政和县原县委书记丁仰宁
丁仰宁1958年出生在南平,父母都是普通工人。
丁仰宁小时一直都很听父亲的话,读书也用功。高中毕业后,他只能喊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口号,来到建瓯县小桥公社的一个小山村插队。
在那里,年仅18岁的丁仰宁对农活有了本能的畏惧心理,尤其当他看见一些当官的只要坐坐办公室动动嘴皮就可以吃香喝辣还可以发号施令,而农民每天辛辛苦苦却衣食不保还对当官的言听计从时,便发誓要离开农村,离开这种遭罪受苦却得不到丝毫享受的地方,甚至还想到有朝一日也要弄个官当当,一是要好好享受人生,二是要耍耍权力威风。
高考恢复后,丁仰宁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复习,1978年考上了福建财经学校。
由于有农村的那段经历,丁仰宁毕业之时就有了较为“成熟”的打算:一定要从政。他认为,只有在政治上发展,才能有官当,有了官也就有了一切!
尽管当时南平有几家大企业的工资和福利都比机关干部要高得多,丁仰宁都没有动心,而是想办法走门路进了建阳地区行政公署,当了一名办事员。
丁仰宁积极工作,对领导百依百顺,逢年过节送钱送物。
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年后,丁仰宁就入了党。
在丁仰宁看来,要当官首先要取得领导的欢心,还要让领导觉得你“可靠”,对他“忠心耿耿”。
于是乎,丁仰宁数年如一日地在领导“鞍前马后”尽心尽力,有呼必应,许多事做得比对待自己父母还要好。
令丁仰宁最难以忘怀也是最得意的一件事儿是:
一个寒冷的冬日,他和行署一年纪较大的领导出差到松溪县,在路途中领导受了点风寒,晚宴中又被多劝了几杯酒,回到宾馆才一会儿,就上吐下泻,一点儿自控能力都没有了,把整个房间弄得臭不可闻。
这时正好松溪县的人都走了,只有丁仰宁一人在领导身边。丁仰宁就赶紧用了毛巾又用浴巾,硬是用一盆又一盆的热水把领导全身上下擦了好几遍,然后安排领导睡下。
他刚刚把领导的衣裤和满房间的污秽物擦洗干净,领导又开始新一轮上吐下泻了。丁仰宁只好又重新帮领导擦洗身子,还拿来自己的衣裤给领导换……如此下去,一直折腾到天将亮,领导才平静地睡去。
第二天,领导已虚弱得不能起床了,便被送进了松溪县医院,丁仰宁坚决辞掉了松溪县领导派来侍候的人,又是自己一人寸步不离地一直陪伴着领导。
就这样,他在医院里连续伺候了领导三天三夜。
三天过去,领导的病好了,丁仰宁却瘦了一圈,把领导感动得连声说:“小丁,实在太难为你了!”
更让领导感到高兴、感到惊讶的是,领导出院回到建阳地区行署第二天,丁仰宁写的《领导带病下乡,抓了冬耕生产》的文章,就在报纸头版头条刊登了出来。
从此,丁仰宁大得领导的青睐,一连串的好事就落到了他的身上:先是被提拔为副科长,接着便被送到省委党校进修,毕业后又被提拔为科长。
到丁仰宁31岁的时候,建阳地区行署迁到了南平,丁仰宁被提拔为南平地区乡镇企业局的副局长。
在一个地处落后山区的行政机关里,他这样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副处级领导干部,实属凤毛麟角。
其后,那位极其“器重”他的领导因年事已高退居二线了,丁仰宁也因此停顿了四五年没被提拔。
到丁仰宁35岁时,南平撤地改市,丁仰宁因“年富力强”被市委任命为南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南平市经济咨询委员会主任。
38岁那年,也就是1996年的11月,丁仰宁被任命为政和县县委书记。
丁仰宁来到政和县担任县委书记后,这才真正觉得自己终于从“媳妇”熬成“婆婆”了。因为他十多年来虽说也当上了官,但毕竟都是副职,许多事情都要看正职的“脸色”行事,而现在,自己成了一个县的一把手,虽说是贫困县,但自己一人说了算,别人都要听自己的,这种感觉当然就大不一样了。
正因为有了这种想法,丁仰宁便没有把新的工作岗位当做自己事业的新起点,而是滋生出要把以前当“媳妇”看别人脸色行事的“损失”捞回来的想法,开始玩弄权力,排除异己,并以此来“树立”自己的“威信”。
在工作上,丁仰宁抛弃了以往当副职时的那种总想做出成绩来让正职看的勤奋和努力,而是开始专搞一些只要能让省市领导看得见的“形象工程”,根本没有任何为老百姓着想的长远规划。
在生活上,他开始追求享受,讲究吃喝,1998年,政和县遭受了特大洪灾,社会上捐款给政和灾区都来不及,他居然还从财政中拿出钱买轿车供自己享用。
他到政和县上任不久,他的贪婪本质很快就被一些专门钻营研究“官场”的“专家”们摸透了。
1996年6月,钟某被任命为政和县教育局局长,在他任上,政和县的教育状况在南平市10个县市中年年倒数第一。他对此毫不介意,而把自己的下一个人生目标定为“副县级”。这年12月,丁仰宁到福州参加会议,钟某趁机赶到福州,趁晚上送给丁仰宁装有8000元的信封。
面对颇具诱惑力的信封,丁仰宁当时还有点担心,便推辞了一阵儿。
钟某说,如今出差开销很大,作为下属送点钱给领导作补贴是应该的。
丁仰宁还是推辞。
钟某紧接着说:“这没关系,现在什么都讲个惯例,连国际上都有惯例,过去我们也是这样做的,要不领导的一点工资怎能对付得了那么多的应酬?”又补充说:“其他领导都一样。”
丁仰宁听后,觉得这话挺中听的,也似乎很耳熟,后来他终于想起来了,原来自己也做过下属,当时自己不也是送了礼还要说些关心领导的话吗?如今媳妇已经熬成婆婆了,收点礼也应该,就权当补偿吧。
想到这里,丁仰宁心安理得了,半推半就地收下了这个“媳妇”送来的钱。
经历了这“第一次”之后,丁仰宁便来者不拒了。
一个多月后的1997年春节,他收了别人来拜年时送的10万元。
1998年春节,收了约20万元。
他不但收受各乡镇和县直单位送来的拜年“红包”,还收受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送来的拜年钱。至于县直机关干部和乡镇领导,以及各企业的老板利用各种方式送来的“红包”或物品,更是来者不拒,坦然地一一“笑纳”。
1998年6月,政和县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临近1999年春节时,许多灾民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安置,丁仰宁回南平过年时带回一个鼓鼓的提包,他的妻子打开后竟全是“红包”,这总数不下几十万元的大大小小的“红包”,让她好半天才点清。
丁仰宁“感慨万千”地对妻子说:“看来在县里工作确实不一样,同样是处级干部,在县里一年的收入就顶上我在机关10年以上的收入。这就叫‘权有多大,利就有多大’。”
甚至到了后来,丁仰宁对别人送他的“红包”的方式居然有些研究了,总结出11种送“红包”的方式,如将钱存人银行,化名送存折;把钱藏在水果、香烟、酒盒礼品及贺年卡里;利用丁出差或在外学习期间送钱;通过丁的亲戚、朋友送钱等等。
在形形色色官场钻营者的“围攻”下,丁仰宁很快就被“红包”彻底俘虏了。事发后他向纪委的同志承认:
“我在政和县过的第一个春节(上任后才两个多月)就一共收受了10万元的‘红包’。到了这个时候,我对收受‘红包’,心里只有喜悦,而根本没想到有什么问题,这个时候我的感觉就是尝到权力的甜头。
在“红包”的海洋里,政和县一个个给丁仰宁送钱的干部被提拔、重用。
在丁仰宁任县委书记期间,共研究科级干部任免9批527人次,其中在研究前由丁仰宁个入直接提出干部提拔、调整人员名单的有6批287人次;另有两批是他大幅修改组织部交给他审阅的名单之后,提交县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的。
这时候的丁仰宁已把党和人民赋予他的权力变成敛财的工具,得意忘形的丁仰宁此时则完全丧失党性,忘掉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大搞买官卖官的权钱交易。
陈某是一个行为不端的领导干部,由于他多次巧妙地给丁仰宁送钱物,所以就被丁仰宁视为“心腹”。1998年年初,政和县要向南平市委推荐一位县委副书记的人选时,丁仰宁就竭尽全力推荐陈某。当有人向丁仰宁反映陈某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时,丁仰宁则充耳不闻。后来,丁仰宁在南平了解到政和的干部群众对陈某意见非常大,向南平市委反映情况的人不少,市委可能不考虑陈某的政和县委副书记的人选时,就急忙亲自出马多次向市委领导推荐,说陈某如何如何有能力有魄力,他很需要这样的助手,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他则为其辩护说:“告恶状的人是有,但经过县委调查没有实据,很可能是别有用心的人在诬告。”正因为丁仰宁的极力推荐,市委才尊重他的意见提拔了陈某。
1998年11月,政和县委领导在讨论本县副县长的候选人时,丁仰宁觉得钟某跟自己很“铁”,是他第一个带头给自己送钱,而且后来还送了多次,于是就大力推荐钟某,因为他这一票非常关键,加上已当上县委副书记的陈某也极力推荐钟某,县委常委们也只好勉强同意了。在1999年1月政和县人大换届选举中,钟某又暗中大搞非法拉票活动,结果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副县长。
政和县政府某部门有个姓陈的副主任科员,和丁仰宁关系很好,陈某为了能到某乡去当乡长,就多次给丁送钱送物,还给他妻子送金首饰。其后在县委领导酝酿某乡乡长人选时,丁仰宁就提出让陈某去担任。不想在人事会议上,却有两位常委提出了不同意见,丁仰宁就暂不让大家表决,后来丁仰宁趁那两位常委出差不在家时再次召开常委会,使陈某也如愿以偿地当上某乡的乡长。
渐渐地,政和县类似的人事问题变得都是丁仰宁一人说了算,于是想当官想往上爬的人想方设法地向丁仰宁送“红包”,数目也从一次几千元上升到几万元。据丁仰宁供认,最多的是有人一次就给他送了12万元,送“红包”的方式是用中华牌香烟盒装的。
正因为丁仰宁的贪得无厌,所以才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收受各种“红包”总金额超过了100万元!
作为交换,他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处级干部7人,提拔、调整科级干部42人,调整工作岗位10人,还为11人在转干、催拨经费、承包工程等方面提供方便。
这个自身不正的上梁,就是政和县的前县委班子。
丁仰宁有一段心灵独白:“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休没本钱”。
据丁仰宁交待,在政和县任职3年里,他收了135人送的钱,其中党政班子成员就有8人给他送钱。丁仰宁自认为春节期间收的钱是“红包”,而收“红包”是不违法的。
“中国是礼仪之邦,春节收红包属于礼尚往来。送者出于情意,收者岂能驳他们的面子?这就像小孩收压岁钱一样,正常得很,不违法!”
丁仰宁赤裸裸地将当官作为“致富”的捷径。在政和县干部中,这种“当官发财”的思想相当普遍。政和县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做生意会亏本,搞种养没市场,办企业无销路,只有当官最“赚钱”。
一些干部之所以“执着”买官,就是将此当成一种一本万利的投资,花多少钱就想捞多大的官。同时,这些干部从已到手的官位中也得到了实惠和补偿。
处级干部的推荐,基本上是丁仰宁一个人定方案,不开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就直接上报。绝大多数送钱给丁仰宁的人,都能在他的“帮助”下得到一个相应的“官位”。
原县委副书记陈鸣华,在青龙庄和元峰庄建造起两幢小洋楼。经查实,陈鸣华涉嫌受贿9.93万元,收礼金6.17万元。
原县委宣传部长周伟,在已有公房的情况下,又在元峰庄以1.1万元批到地皮99平方米,后以5万元转卖他人;又从县良种场以4.6万元批到地皮平方米,以8万元转卖他人。经查实,周伟在任期间,受贿10.4万元,收礼金7万余元。
政和县良种场一位领导,1998年在元峰庄建起一栋小洋楼;这年11月,又以13岁儿子的名义占用良种场155平方米土地建造私房。
经济上的腐败和精神上的堕落是一对孪生体。政和县“买官卖官”的一些领导干部,在私欲膨胀的同时,也成了唯心主义有神论的俘虏,他们靠虚无缥缈的菩萨神道自欺欺人,掩盖内心的恐惧和心虚。
促使丁仰宁跨出卖官鬻爵一步的“动力”之一,竟源于他的一次算卦。
上任前有一天,丁仰宁和老婆到庙里抽了一个“上上签”,说他是“百万富翁”,当时还清贫的丁仰宁对此深信不疑,自认为他的发财是“命中注定”。
由此,丁仰宁对建寺庙格外支持,还准备帮助申请银行贷款,鼓励建庙的“大胆干”。
有了这样一个身为共产党员的“迷信书记”和一批迷信官员,经济落后的政和县成了一座“迷信城”、“香火城”。
从1995年起,县城周围建起的大小寺庙就有8座,加上前几年修建的,仅2万人的政和县城就有各种寺庙十几座,其中只有一座寺庙是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修建的。庙宇占地面积小的约有100平方米,最大的1309平方米;投资少的两三万元,多的100万元以上。
庙宇已呈“围城”之势,从县城的任何一处看去,都能看到几座庙字。在这股建庙歪风中,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一部分主要领导干部成了热心的支持者和参与者。
1998年,政和县县委、县政府打着发展旅游、恢复文物、建设公园的名义,决定建设一座“七星塔”。县里成立了专门的“建塔办”,拨款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并多次向全县发出“公告”,在机关和干部群众中进行“募捐”。
当地干部说:“县领导带头,几乎所有的干部都捐了钱,多的上千元,少的也有上百元。”就连在外地工作的政和人,也收到了政和县寄来的修塔要钱的红帖子。“建塔办”共募得180万元,“七星塔”于1998年8月“顺利开工”。
当地群众议论道,这座塔是用来“镇妖”、“避邪”的,也是为了“让当地人能出大官”。群众将此塔称为“风水塔”。在政和,一些封建迷信活动公然在大街上进行而无人制止。一些信徒抬着泥菩萨招摇过市,竟雇佣100多名小学生在前面开道。
县城里的迷信风刮到乡村,一些村也仿效捐资建庙。有的村民在交不起孩子学费的情况下,仍被迫借钱捐款建庙。
丁仰宁事件暴露在光天化日后,新的政和县委、县政府面临的是这样一个烂摊子:财源匮乏、生产性资金投入不足,缺少科技含量高、拉动力强的经济建设项目,财政收入连续两年下滑,已倒退到199年的收人水平。22万人的政和县1999年地方财政收入仅有3426万元,加上省里的各类财政补贴2600万元,还不够发工资的。在福建省人大财经委组织进行的评估中,全省60个县和县级市综合经济实力排序,政和县经济发展水平列全省最后一名。
宕昌县委原书记王先民
王先民,39岁担任宕昌县委书记,43岁时因涉嫌非法敛财千余万元沦为阶下囚。宕昌县是甘肃省最为贫困的县区之一。
王先民被带走时的一幕,很有喜感。
2010年3月22日上午10点,宕昌县委正在召开常委会。
两辆轿车缓缓驶进宕昌县委大院,轿车上下来几个人,径直来到会议室:“谁是王先民?”
坐在会议室正中的王先民一愣:“我就是,你们是谁?”
“省纪委、省检察院找你谈话。”说话间,王先民已被带走。
以往,当王先民出现在县委办公楼上时,机关的人员在楼道里看见他,均是立正低头,不敢平视。那天,当王先民被带出县委办公楼时,一些工作人员依旧保持着毕恭毕敬的姿势。
办案人员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县委书记的“权威”可以达到如此程度。
王先民在任甘肃省宕昌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就在被立案调查当天,王先民还收受一家建筑公司经理贿赂50万元。
宕昌县,位于甘肃省陇南市西北部,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全省排名靠后,是国家级贫困县。而王先民大部分的受贿敛财正是在这样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进行的,在任期间,他采取各种手段敛财,成了宕昌干部群众眼里名副其实的“捞钱”书记。
办案检察为之愤怒:“在一个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全省排名靠后的国家级贫困县,王先民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敛财逾千万元,数额之大,令人震惊。同时,其‘渐进式’腐败特征发人深省。”
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6年至2010年3月,王先民在工程建设中,先后收受15名建筑商贿赂款1108.7万元和价值258余万元的房产三套;在招商引资、矿业管理、市政建设等工作中,收受8名企业主贿赂款103万元;在人事调整调动中,收受8人贿赂款36万元;在春节及生病住院期间,收受贿赂款51万元及金条等物。王先民总计受贿1556.8万元,另对家中362.2万余元和670克黄金,不能说明合法
从几百元到上千元,到上万元,再到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从过年、患病收“人情礼”,到不给钱不办事;从半推半就到来者不拒,王先民的贪婪令人瞠目。从一个让宕昌经济增速由2006年的陇南倒数第一提高至2008年的全市排名第二,工作能力得到大家一致认可的县委书记,到专权霸道,把“造福百姓”变成“造福自己”,使手中的权力蜕变为“敛财”工具的贪官污吏,王先民的堕落令人叹息。
办案检察官透露,王先民涉案资产超过千万元,作案时间主要集中在其任宕昌县委书记期间。自2006年11月24日被任命为宕昌县委书记至案发,王先民在1212天内共敛财1556.8万元,平均每天受贿超过1万元,真所谓日进斗金。
这超千万元的受贿款物,是王先民在122次收受了102人的贿赂后积累起来的。其中,单笔受贿50万元以上的有8笔,100万元以上的有3笔。
王先民在任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里,受贿金额逐年递增:2007年受贿42.2万元,2008年受贿125万元,2009年受贿724万元,2010年1月至3月受贿476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先民案涉案人数达103人,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有工程承包商、房地产开发商、高校管理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案件涉及扶贫开发、灾后重建、矿山管理、交通营运及人事管理、干部调整等众多领域。
仅在工程建设领域,王先民就先后收受贿赂19人48次,总金额达1315.2万元,占已查实受贿总额的93%。
2009年至2010年,王先民在四次收受陇南华业建筑公司经理杨某640万元后,先后安排宕昌县体育中心、县党校教学楼、理川中学教学楼等总造价近5000万元的工程由该公司承建。
2007年底至2010年3月,王先民先后收下宕昌龙海建筑公司经理冉某送来的165万元后,“关照”冉某承揽到了总造价1600万元的工程;在收下陇南金鑫建筑公司经理李某送的价值258余万元的三套房产后,让李某得到了六项总造价7000多万元的工程。
行贿人杨某这样说:“县委书记说了算,不送钱就没有工程干,送的少了还不顶用。”
另一位行贿人这样说:“给书记送东西没必要,因为人家不会放在眼里的,送钱才能管用。”很快,拥有绝对权力的王先民“爱钱”的消息不胫而走。
不跑不送说啥没用,送一千落一万,怎么都划算,这是到宕昌投资的老板们的口头禅。
干部人事调整也是王先民的敛财手段之一。他在任宕昌县委书记三年多时间内,共研究干部13批,涉及正科级岗位263人次,部分干部在一个正科级岗位上工作仅一年左右即被调任。而这每一次的干部任免、调动、调整都成为王先民借机敛财的机会。
宕昌县城关镇原党委书记杨某想到县直部门任职,向王先民行贿5万元后,即被调任县粮食局局长。
2009年9月,宕昌县原农牧局副局长罗银听到要把农牧局分设成农业局和畜牧局的消息后,为了当上畜牧局局长,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6万元,并将其中的10万元送给王先民。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王先民的受贿财物有现金、房屋、金条、玉器、提货卡、购物卡、银行卡、烟酒、服装等。其中,以房屋、现金、银行卡为主。
武都某路桥公司经理在连续两次送高档烟酒被王先民及其妻退回后,有业内朋友告知其诀窍:“送东西不行,王书记要钱呢。”果然,呈上40万元现金后,他如愿拿到了宕昌的多个道路桥梁工程项目。
王先民36岁就担任陇南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39岁担任宕昌县委书记,是当时甘肃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之一。
2007年1月9日,在中共宕昌县第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王先民发表了就任县委书记后的首次施政演说。他的题为“争当一名人民满意的县委书记”的演讲,让与会代表们印象深刻。
可是,谁能想到,从刚刚上任时的踌躇满志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王先民只用了短短三年的时间。
就在王先民刚刚主政宕昌的2007年,礼县原县委书记任登宏腐败窝案被查处,但他没有引以为戒。王先民曾对办案人员说:“听说任登宏被抓,我错误地认为,现在社会上搞腐败比较普遍,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任登宏被查是他运气不好,没想到今天会轮到我的头上。”
案发后,王先民自己也承认,当初也知道受贿是一种犯罪行为,初次受贿后也有激烈的思想斗争,但最终还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
王先民供述说:“当初自认为行受贿是‘一对一’交易,自己在受贿中遵循‘办成事收钱、办不成退还’的做法,行贿人不会告发,群众和组织也不知情。”王先民在受贿后还设计出“给下属打招呼不违法”、“大家都一样”等种种理由来减少和解脱心理压力。
然而在上百次收受上百人贿赂之后,“王书记爱钱”在宕昌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王先民只是掩耳盗铃罢了。
办案检察官说,春节拜年,无论是一些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群众,无论是送钱者还是收钱者,“人情往来”成了最大的借口,一些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随之下降,一旦案发,剥去“人情”外衣,剩下的就是赤裸裸的行贿受贿了。据初步统计,仅2010年春节,王先民就以接受拜年为名受贿187万元。
也正是在拜金主义和侥幸心理的影响下,王先民的政绩观发生了扭曲,把“造福一方”变为了“造福自己”。
“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就在王先民被“双规”的当天,曾经敢怒不敢言的宕昌县百姓无不拍手称快,有的还燃放鞭炮以示庆贺。
“纵观全案不难发现,王先民无所顾忌地捞钱,除了其自身贪欲滋长、心存侥幸等主观因素外,还有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等客观因素。”办案检察官说。
在宕昌,围绕干部晋升调整、项目决策实施等权力的运行,主要以王先民的“个人意志”展开。他几乎完全垄断了宕昌县域的政治、经济、人事、资源、纪检、司法、财政大权。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王先民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大搞“一言堂”,将集体的权力个人化,把本应属于政府的决策权拿到县委来。他这个县委书记拥有极大的权力,是一个标准的“县太爷”。也正是有了这样的权力温床,王先民的专权霸道瞬间增长、迅速膨胀。
王先民有句话给办案人员留下深刻印象:“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在法庭上,王先民说到自己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时曾一度哽咽:“最难面对的是来世,难以弥补的是愧疚。我愧对生我养我挂念我嘱我一路走好的父母,愧对爱我靠我把我作为她们精神支柱的妻子女儿。我如今身陷囹圄,度日如年,痛心疾首,追悔莫及!”
但是,这一切都晚了。
一位检察官告诉记者,王先民“落马”三个月后,她有一次去看守所提审王先民:他从监室出来时,响亮地喊着“报告”,一溜小跑。因为提审,错过了看守所吃饭时间,办案的检察官就给王先民买了方便面和火腿肠,“他狼吞虎咽地用力嚼着火腿肠,期间说起他的孩子,他突然号啕大哭。”
“那场景,很凄凉。”检察官说道。
很多贪贿千万计的涉腐官员谈到了自己的贫寒出身,谈到了自己的勤勉奋斗,谈到了聚敛时的心惊胆战,谈到了身败名裂的悔愧难当,唉,何必当初呢?
如何清白做人,如何高尚为官,泱泱中华可谓前有古人后有来者,更不乏典范可资借鉴,可供仰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寄忧国忧民的情怀于《岳阳楼记》的字里行间,堪为万世师表,更为传奇的是他宦海沉浮,为官一生,其间屡经风雨,起落无常,终以一代贤相而名垂青史,按他自己的说法:“惟能忍穷,故能免祸。”范仲淹为官清贫,生命尽头入殓时竟寻不到一件新衣,忍穷忍到了极致。
今日为官者的薪金足以衣食无忧,其“穷”已不同于封建时代的身后萧条、家无余财,仅需两袖清风即可;贬谪罢官、抄家灭门在封建社会可谓“祸”,但对于今日之为官者,祸最大不过毁清誉陷囹圄,累及子孙无颜面见江东父老。
祸从何来?何可避之?一句“忍穷免祸”道出了古往今来为官者最大的祸源——“贪”,也道出了免祸根本:为官不恋财,知足自无灾。
优胜劣汰的自然界灭绝了许多物种,其中不乏庞大凶猛如恐龙之流,而人类能够繁衍至今,且成了自然的主宰,原因之一,就是人懂得畏惧,人明白,什么地方能去,什么地方不能去,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唯其如此,才能一生平安,无虑无忧,才能做得好人,做得好官。
王炳辉《被红包击倒的县委书记》(《四川监察》2000-05-01)
朱玉 吴亮《贫困县里看豪宅》(《中国质量万里行》2000-10-16)
薄云霰《你不该出现在那里》(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薄云霰)
《贫困县书记3年敛财逾千万》(原载《检察日报》2010年11月23日)
伏润之《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受贿案始末》(《甘肃日报》201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