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资深发布:长沙市地区比较好的刑事辩护律师,湖南一律师被杀

时间:2023-06-02 07:00:42来源:法律常识

“徐律师,你还记得我吗?”4月25日,张尾平走进长沙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律师徐哲的办公室,让后者吓了一跳。

张尾平是7年前徐哲办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的当事人,曾被指控盗窃和入室抢劫杀人。徐哲当然记得他,第一次去会见时,对方同样让他惊讶:“他说他没有杀人”。

4月25日,张尾平(左)到长沙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登门感谢徐哲(右)。

“但案卷里有他的认罪口供和亲笔书写的悔罪书。”4月25日,徐哲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说,他详细阅卷后发现卷宗中关于张尾平涉嫌入室抢劫杀人的证据并不充足,于是从疑罪从无的角度依法做了无罪辩护,他观点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采信,张尾平最终只被认定犯盗窃罪,获刑11年。

这是一起令长沙公检法司各方都印象深刻的案件。长沙中院2017年作的工作报告专门提及张尾平案,“对张尾平入室抢劫杀人案,经审理后认为认定张尾平入室抢劫杀人的证据不足,对该项指控未予以认定,判决后该案真凶出现,并被警方抓获”。

法律援助也在该案中发挥了作用。长沙市司法局局长尹小英介绍,法律援助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职责,就是要最大程度地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起到应有的作用。

获两次减刑后,本该服刑至2020年的张尾平提前4年于2016年6月26日出狱。出来后,他一直在寻找当年为辩护的徐哲律师。他还获知,当年那起抢劫杀人案的真凶,在他出狱后不久已被正法。

张尾平在长沙一工地上班,工资180元一天。

“入伙”偷车团伙

事情要从2009年说起。当年,长沙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机动车盗窃案。涉案团伙在2008年10月至12月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盗窃机动车10辆,其中甚至有长沙县公安局的车。

张伟平是该团伙的成员之一。2017年4月25日,面对澎湃新闻记者,31岁的张尾平说起这段往事时直摇头。他说他是半路“入伙”偷车,2008年11月在外“混社会”时,先认识了段某某,后又认识了石某某,两人听说他会开车,就喊他一起去偷车。

张尾平的父亲曾当过兵,在湘运公司上班。因为家里已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张尾平是计划外出生,父亲便辞去公职,买了一辆货车。张尾平初中只读了一年,就出来学开车,并拿到了驾驶B证。但他不干正事,到处混,“有钱很好,没钱跟着玩也行”。

长沙中院的判决书显示,2008年12月4日凌晨,张尾平与同案犯石某某共同在长沙雨花区偷盗了一辆广州本田雅阁汽车。

偷车那天凌晨,张尾平曾联系老家湘潭那边汽修厂的朋友,想搞副牌照挂上,因为太早,电话没人接,他就搞了两个碟片卡在车牌处上路开往邵阳,但因疲劳驾驶撞了坏车灯,他便和石某某一起在湘乡吃了早饭,喝了瓶酒,要了300元离去。

“就是这顿早饭,引出后来对我抢劫杀人的指控”,张尾平对澎湃新闻说,“吃饭的时候,我和他(石某某)总共就几句话,我说我不搞了,到广东去,你搞点路费,你们(销赃后)分多少钱我不管。然后他说他身上只有几百块,然后我拿了几百块走了,再没说过其他话”。

张尾平说,他后来收到起诉状副本,发现系石某某“举报”他抢劫杀人,办案人员告诉他,那次在湘乡吃饭时,他跟石某某聊过。

石某某的辩护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龙告诉澎湃新闻,案卷材料显示,石某某确实作过如此供述,但他不解其中缘由。

审判长当庭问他三遍是否属实

长沙中院的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11月25日16时许,张尾平窜至长沙市开福区开福寺路附近,尾随跟踪被害人刘某某至开福区某小区门口,乘刘某某开门进房之时,迅速将其推入房内,用左手从刘某某身后捂住其口鼻欲索要钱财。期间,为制止刘某某反抗,张尾平持事先准备好的一把水果刀朝刘某某前胸连捅数刀。随后张尾平从刘某某随身携带的包内取得现金1000余元和1台三星手机逃离现场。

判决书显示,石某某参与了10次偷车,于2008年12月30日被刑拘,2009年2月12日“检举揭发”张尾平抢劫杀人。张尾平于同年4月27日被刑拘。

张尾平告诉澎湃新闻,他在广东的工地被长沙警方抓获,广东回长沙的路上他就承认了偷车的事,承认抢劫杀人则是过了好几天。

“在一次很长时间的审讯中,我实在困得不行了,让说什么就说什么了。”张尾平称。

4月25日,张尾平在见过徐哲之后,回忆起当年的情景,他对澎湃新闻说,“当时一方面是逼的,另一方面我有一点对抗心理,不是我干的,你说我干的,我倒要看看,你(公安)还有什么花样,能把我怎么样。

在被羁押不到一个月后的2009年5月21日,已作了认罪供述的张尾平又写了一份“悔罪书”,描述了与起诉书指控相差无几的作案过程,并称“自从我做了这件事以后,我很后悔,后悔对不起被我杀害的人,给家属带来极大的痛苦及损失等等”。

随后,案子移送到检方。不过,张尾平很快就后悔了。

“在看守所,我看到一些经过死刑复核的人,手脚铐住,拉出去抢毙。”4月25日张尾平说,看守所里的一些人也嘲笑他,“有你这么蠢的人吗?猪都没你蠢,别人要你怎样就怎样?”

判决书显示,张尾平于2009年12月17日被公诉。长沙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徐哲,被指定担任张尾平的辩护人。

徐哲告诉澎湃新闻,他第一次会见时,张尾平说他没有抢劫杀人,他颇为惊讶,“毕竟有认罪笔录,还有悔罪书”。张尾平清楚,他必须争取徐哲律师的信任。为了证明抢劫杀人案发生时自己不在现场,张尾平向徐哲提供了一个证人。他要徐哲登陆自己的QQ号,在他的同学群里找到那个人的联系方式。

“2005年那一年,我确实不听话,我母亲死了我都没回去。我父亲在广东一家物流公司上班,收了别人2万多元货款,我拿了这笔钱到浙江那边去玩了。指控我杀人那个时间段,这个证人生日,我和同学都在给他过生日。”张尾平说。

徐哲律师按照张尾平提供的线索,与同办公室的戴学之律师一起找到了那位证人并做了笔录。“这个证据弱了一点,证人只能证明那个时间段和张尾平在一起,而这一时间段与被害人被杀害的时间点并不完全吻合”。

随后,徐哲律师仔细阅卷发现,本案没有支撑张尾平犯命案的关键物证,证据之间也有矛盾,并不足以认定张尾平入室抢劫杀人。综合这些情况,他还是决定做无罪辩护。

在长沙市中院开庭时,张尾平见到了栽赃他的石某某,“我上去就想打他,被法警拦住。后来法官问他,是不是我干的,他还在那说是的,我当时也无语了。”

不过,张尾平至今记得几个暖心的细节。审判长问他抢劫杀人是否属实,他答不属实,审判长又问他,“你总共六次笔录内容是否属实?”他答属实。“审判长是个女的,这个问题她问了我三遍,我以为她是问我是不是提审了六次,实际上她是问我六次笔录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她知道我理解错了,她蛮尽职的。”

徐哲介绍,他后来听闻长沙中院因本案的律师就入室抢劫杀人这项指控做无罪辩护,加上证据并不充足,因此非常审慎。

法院“疑罪从无”后,真凶伏法

从开庭到宣判,张尾平记得有8个月的时间,他的心情不轻松。

2010年9月17日,案件宣判。判决书称,“现有证据,包括张尾平的供述与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等证据存在矛盾,不能相互印证,未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要求,无法证明被害人刘某某被抢劫并致死亡系张尾平所为,因此指控张尾平犯抢劫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院不予认定。”

张尾平松了口气,法院认定他盗窃罪判刑11年,他没有上诉。“我都不关心了,反正我只偷了一辆车,前面有人判无期。”

实际上,对于盗窃罪,徐哲律师也为张尾平作了从犯的罪轻辩护。令徐哲律师印象深刻的是,张尾平在宣判完被法警带下去的那一刻,冲到他前面说了声“谢谢”,并向他要一张名片,“我比较意外,还没反应过来,他就被带走了。”

多年以后,徐哲为自己当年的辩护深感自豪。2016年7月,长沙市中院中法布(2016)7号布告显示,2005年11月25日杀害刘某某的真凶谢三元依法被执行死刑。

谢三元在长沙以打工、拾废品和行乞为生。法院认定,2005年11月25日17时许,谢来到刘某某家门口,上前行乞,推搡之中被抓伤,谢遂掏出随身携带水果刀朝刘某某胸部、颈部等处通刺数刀,致其多处严重损伤并引起大失血,随后拿走刘某某手机和少许现金后逃离。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7年长沙中院的两会工作报告中,将张尾平案作为无罪判决的典型案例予以报告,“对被告张尾平入室抢劫杀人案,经审理后认为认定张尾平入室抢劫杀人的证据不足,对该项指控未予以认定,判决后该案真凶出现,并被警方抓获”。

在胡龙律师看来,“公安、检察从打击犯罪的角度,把一起嫌疑案件送上来时,长沙中院没有仅凭被告人口供定罪,很好地履行了把关人的职责。特别是张尾平案还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法院完全基于法律的规定,没有考虑任何案外因素,难能可贵。”

长沙市司法局局长尹小英介绍,法律援助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职责,就是要最大程度地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起到应有的作用。刑诉法修改以来的近三年,长沙市法律援助通知辩护案件每年都超过一千件,2016年法律援助刑事辩护意见采纳率达85%。

“经历了那么多,再也不能走错路了”

徐哲没想到的是,7年之后还会有惊喜——判刑11年的张尾平提前4年出来了,并且仍记着向他当面道谢。

7年前,长沙中院判决后,张尾平被押送到位于常德的德山监狱服刑。“我每天拼命劳动,只想快点出去。自己工位上的做完,还帮别人做,成为劳动积极份子。”

张尾平小小的个子,嘴角左边有个小酒窝。2016年6月26日,他两次共获减刑三年零十个月后出狱了。“因为没有人任何人来接我,监狱的刘教导员给了我500元,作为路费和买衣服的钱。”张尾平说。

其实,在监狱,曾栽赃陷害他的石某某就在他的隔壁监区服刑,石某某获刑15年。

对于当年石某某为何举报他抢劫杀人,张尾平一直百思不得其解。“有一次,我把他堵在墙角,问他为什么要害我。他一副比我还委屈的样子,说‘不提那些了好吗’。”张尾平说,在监狱服刑时,他把判决书、起诉书副本留着,告诉别人石某某是怎样的人,“别人知道了都说,哦,他是这样的人啊,都很鄙视他”。

这些年,张尾平慢慢释怀了。出狱后,他回了一趟湘潭县白石镇杏花村老家。自从2005年母亲去世,张尾平家准备盖新房子的计划停止了。烧好的砖因为负债,被债主拖走一些。旧房子则倒塌,落在竹林、杂草丛中,难觅踪影。

张尾平老家湘潭县白石镇,这里也是画家齐白石的老家。张尾平的叔叔告诉澎湃新闻,张尾平回来后,乡邻很高兴,张尾平父亲年近70岁,仍在外打工糊口,村里答应向上申请一些经费支援他家建新房子,有邻居让出了一块宅基地,还有邻居给张尾平介绍工作。

现在,张尾平在长沙县一处建筑工地做工。出来这近一年,他做过装修工,现在做小工,180元一天。由于在监狱服刑,他的驾照吊销了,他计划攒点钱把驾照考回来,然后去广东的物流公司跑货运。“经历了那么多,再也不能走错路了”,张尾平说。

4月25日,在长沙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张尾平对徐哲说:“徐律师,你还记得我当年跟你说过的一句话不?你看我的行动吧。”

那句话是:“我会感谢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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