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2 14:18:28来源:法律常识
昨日,在山东省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作了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防控经济风险,部署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监督,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起诉借网上理财之名实施传销、非法集资等犯罪73人。
依法办理全省首起“校园贷”
围绕防控经济风险,部署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监督,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起诉借网上理财之名实施传销、非法集资等犯罪73人,依法办理上钰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全省首起“校园贷”等一批重大案件,8起案件被评为“山东省优秀服务经济发展案件”。围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21人,严肃查处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过程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侵吞挪用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的职务犯罪96人,为国家挽回损失8.5亿元。依法立查23名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致使福利企业骗取退税3000余万元的系列案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全面整治,查补税款2000万元。
依法办理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121人
围绕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出台服务措施32项,帮助解决债务重组、劳资争议等涉法涉诉问题116个,查办在过剩产能化解过程中借机渔利、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14人。围绕保障“两铁两港两路一水”等政府重大投资安全,与311个重点项目和企业廉政共建,帮助完善风险防控措施179项,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5万余次,建议取消11家单位招投标资格。围绕服务绿色发展,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办理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121人,监督立案12件,查办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26人,督促相关部门关停污染企业10家。
依法提起全省首起食药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
坚持检察跟着民意走,工作围绕民生干,努力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严惩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突出查办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惠农补贴、社会保障等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65人,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批捕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3人,建议移交和监督立案14人,依法提起全省首起食药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促进了食安烟台建设。
帮助31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或就业
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建成运用大数据网络平台和全国首个青少年心理成长研究中心,对64名涉罪未成年人宽缓处理,帮助31人重返校园或就业,其中18人考上大学。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学生鲁某故意伤害案时,考虑其日常表现良好、真诚悔罪、生活异常困难,多方筹措资金,帮助赔偿损失,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使其重返校园并考入大学。
全年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469人
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邪教、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毒品等犯罪,全年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469人、起诉5808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不捕不诉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2060人,促成刑事和解327件。着眼于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把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创新第三方监督见证、检察宣告等和谐司法方式,公开宣告检察决定188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255人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255人,增加6.2%,其中大案要案79人,县处级以上干部17人,科级干部60人。同时,坚持文明规范司法,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律师会见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健全刑事司法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及时通报、移送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线索。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适用强制措施不当、违法取证等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案件99件,对2366起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监督立案95件,监督撤案62件,追捕追诉494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1件105人,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5件49人。检察机关在审查路某某故意杀人案判决时,发现对有犯罪前科的被告人量刑不当,遂提起抗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由死缓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被害人家属送来锦旗表示感谢。(YMG记者 陆启飞 李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