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3 07:55:43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与仲裁委员会在解决金融纠纷中的协同配合,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2021年8月24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大连国际仲裁院(大连仲裁委员会)在中山区法院开展关于推进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民商事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座谈会。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永庆、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洋、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姚江、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吴欣欣、大连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兼金融仲裁院院长李丽芳、大连国际仲裁院金融仲裁院执行院长胡晓牧及大连市律师协会金融保险专业委员会代表、大连市银行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姚江副院长主持。
座谈会上,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吴欣欣为参会人员介绍金融案件收案及审理情况,简要解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大连仲裁委员会关于推进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民商事纠纷调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大连国际仲裁院金融仲裁院院长李丽芳介绍诉仲对接的实施原因、实施细则。大连国际仲裁院金融仲裁院执行院长胡晓牧详细说明诉仲对接的具体操作流程。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洋讲解仲裁案件保全及执行工作机制。大连市律师协会金融保险专业委员会代表和大连市银行业代表就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交流,并提出了宝贵的行业建议。
今后,大连国际仲裁院将依据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仲衔接意见,与中山法院积极开展金融案件的诉仲对接工作,改进和创新工作制度、方法、流程,共同做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推荐的示范条款: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