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1:35:57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也面临着很多风险。其中之一就是违规会见。违规会见不仅会给案件办理带来风险,也会对律师自身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律师必须要了解会见的要求和规范,以避免违规会见。
一、会见要求
1.会见时间:会见时间必须是规定时间,一般是在监狱或看守所的规定时间内,律师必须提前与监狱或看守所联系,并在约定的时间内赴约。
2.会见地点:会见地点必须是监狱或看守所指定的会见室,律师必须遵守监狱或看守所的规定,不得私自换地点或在其他地点会见。
3.会见方式: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时,会见必须是在监狱或看守所的会见室内,不得通过其他非正常方式进行会见。
4.必须有监狱或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在场:在会见过程中,必须有监狱或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在场,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会见的安全和规范。
二、省律协《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范》
为了规范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避免律师违规行为的发生,浙江省律师协会制定了《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范》。该规范明确了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流程和具体要求,包括会见时间、地点、方式、会见前后准备、记录等方面的规定。
在会见前,律师必须认真了解案件信息和被会见人情况,并提前准备好专业问题,以便在会见时获得更多的有效信息。会见时,律师必须遵守会见规范,不得违规行为,不能向被会见人提供非法咨询、非法援助等服务。会见后,律师应当将会见所得资料及时反馈给案方,以便案件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按照《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范》,律师在会见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律师应当在会见前对自己身体状况进行自查自证,如有体温异常、发热等症状,或近期接触过新冠病毒感染者,应当及时向监狱或看守所报告并取消会见。
2.律师在会见时应当保持文明礼貌,不得携带违禁品、通讯工具、摄像机、录音机等。
3.律师在会见中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讨论与案件无关的话题,不得向其了解证人或鉴定人的情况。
三、律师执业风险警示视频
除了以上省律协制定的规范外,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还需要注意律师执业风险。针对律师执业风险,司法部制定了律师执业风险警示视频,提醒律师在办理全球同一案件时尽量避免缺乏证据和证人、选择不当、保护不当、法律知识缺乏等可能导致风险的情况。
在律师执业风险警示视频中,司法部提醒律师在会见时要保持足够清醒和警惕心理,不得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利用;律师不得泄露案件秘密和事实,并且需要保持专业和独立的态度,对案件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同时,在会见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和隐私,不得与他人谈论其它律师、或者引用示范案件作例证。
四、学习感悟
通过对《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范》和律师执业风险警示视频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会见的重要性和风险性。作为一名律师,我也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会见规范,以保证在为刑事案件服务时,能够更好地避免风险和避免出现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