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2:04:02来源:法律常识
过去五年,
全市检察机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紧扣襄阳高质量发展主题,
积极能动履职,
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01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
在保安全护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襄阳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790人,起诉25887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涉枪涉爆以及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713人,起诉“黄赌毒”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4451人,起诉“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3063人。
突出治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涉电话卡银行卡犯罪854人。
△2019年6月,襄阳市院提起公诉的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公开宣判。
△2021年8月,襄州区检察院、区法院联合在肖湾街道潘台社区农贸市场开展“防范毒品滥用”宣传教育活动。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共批捕涉黑恶犯罪367件792人,起诉131件980人,其中涉黑案件26件501人。监督立案23件,追捕221人,追诉78人。重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移送“保护伞”线索。
△2019年,襄阳市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一涉黑案件。
△2021年12月,襄城区院提起公诉的孙林等35人涉黑案开庭审理。
△2019年7月,枣阳市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樊启荣等4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非法拘禁罪、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开庭审理。
持续提升治理效能
打造并持续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5800余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5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坚持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27件,对1030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加强权利救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28件、国家赔偿案件67件、司法救助案件25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56万余元。
△2020年6月,襄阳市院、南漳县院检察官前往薛坪镇八里川村对一起刑事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
△2020年12月,宜城市院就万某某司法救助案件邀请镇、村、民政、慈善、医保等单位负责人共同商议,进行多方救助。
△2021年3月,保康县院联合深圳盐田区检察院、团县委、镇党委领导为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严格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做好反贪、反渎等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
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对监委移送案件决定逮捕185人,审查起诉265人,提起公诉244人,决定不诉21人,提前介入108人,自行补充侦查75件。
以高度政治自觉办理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大要案44人。
同时,全面履行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14项罪名侦查权,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4件17人。
△ 2017年7月,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案开庭审理现场。
△2018年11月,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红云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开庭审理。
02
精准对接发展大局,
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提供更优质检察产品。
全力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
为金融安全护航,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67人。
为脱贫攻坚助力,严厉打击侵占扶贫专项资金、生产销售伪劣农资产品等涉农犯罪。保康县检察院办理的一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助力精准扶贫典型案例。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相关案件529件。
为绿色襄阳聚能,严格落实“十年禁渔”要求,起诉损害环境资源刑事犯罪59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77件,督促补植复绿、复垦耕地、治理恢复水域面积10余万亩,清理各类固体废弃物150余万吨,增殖放流鱼苗100余万尾。老河口市检察院办理的汉江水域非法捕捞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
△2018年12月,枣阳市院派员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0余万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2020年5月,为帮扶贫困户解决滞销农产品,枣阳市院的扶贫工作队队长在田间地头开起了直播带货。
△2020年9月,两名公益诉讼被告人在老河口市院检察官的见证下向汉江投放鱼苗。
全力防控疫情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一线,1个党支部、24名检察人员在疫情防控中受到党委政府表彰。
坚决落实依法防疫要求,办理涉疫案件39件,有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监督监管场所以最严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充分运用网上阅卷、云提审、云庭审开展远程办案7500余人次。
△2020年2月,襄城区院检察官提审一涉黑案犯罪嫌疑人,该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2020年2月,樊城区院党员志愿者向进出社区的居民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2020年2月,宜城市院远程讯问室内,检察官正在对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2021年8月,大雨过后,积水未消,襄城区院向付岗村送去抗疫消毒物资。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新“鄂检十条”,先后开展“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专项检察活动。
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共受理涉营商环境案件2156件。枣阳市检察院在办理一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通过建议对民企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帮助企业摆脱困境,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精品案件。
积极开展涉市场主体“挂案”清理小专项,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2021年10月,全市检察机关正式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工作,已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3件,通过司法办案助力企业强化监管、守法合规经营、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11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襄阳市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10月,襄阳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梁莉围绕企业合规的基本理论、企业合规的检察探索和实践、企业合规办案模式和机制建设、问题思考、未来展望等五个方面,为检察官们授课。
△2019年6月,枣阳市院对一起民企涉案案件举办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
△2019年5月,襄城区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工商联等多个部门开展“法治护航民企,共筑美好未来”活动,40余名企业家参加。
全力护民生解民忧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办理危害食药安全相关案件241件。针对窨井盖“吃人、伤人”事件多发,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整治窨井盖隐患问题200余处。
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配合相关部门为务工人员追回“血汗钱”3500余万元。
注重保护弱势群体,严惩拐卖妇女儿童、侵害老人、残疾人权益犯罪,起诉882人。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706人。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枣阳市检察院办理的两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00余场次,提供“订单式”宣讲。
△2021年8月,襄阳市院在法律监督过程中发现一名教师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向该校和其主管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2018年9月,由襄城区院提起的成某某、方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襄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21年7月,宜城市院督促相关主管机关完善窨井盖日常巡查、定期维护工作。
△2020年6月,为追讨自己的“血汗钱”,10名农民工代表来到12309接待大厅反映诉求,枣阳市院检察官耐心解答。
△2019年5月,襄阳市院的普法志愿者走进宜城市南营小学。
△2021年10月,襄城区院检察官到湖北省建筑工业学校进行“法治进校园”宣讲,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汉藏民族团结,呵护汉藏两地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次宣讲活动以视频连线的形式在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琼结县中学同步进行。
03
持续强化法律监督,
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正确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892件,追捕1272人,追诉885人,提前介入案件865人,自行补充侦查1284件。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5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提请抗诉204件。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适用速裁或简易程序办理案件11114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实行派驻检察与交叉巡回检察相结合,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3780件。扎实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专项检察活动,核查案件433件。开展“纸面服刑”专项检察,坚决监督纠正违法行使选举权行为。
△2021年10月,襄阳市院对襄州区看守所、谷城县看守所启动交叉巡回检察。
△2021年11月,襄州区院派驻区公安局检察室正式挂牌开展工作。
△2020年5月,由宜城市院提起公诉的15起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集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
办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536件。
通过检察建议促进个案纠正,提出提请民事抗诉3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5件。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886件案件进行审查,并认真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
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03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481件。樊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件执行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办理的一件民间借贷纠纷跟进监督案,实现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相结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2021年9月,襄阳市院对某财产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赔偿申请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2020年6月,枣阳市院检察官走访人社局、工商联、律师事务所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传递“民行检察声音”。
△2021年4月,樊城区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当事人向办案检察官送来锦旗。企业复工后,检察官去企业回访。
行政检察更加有效
全面履行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责任,一手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一手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办理行政申请监督案件692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32件。
针对个别案件长期“程序空转”,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化解行政争议70件。
△2020年6月,襄阳市院化解了一起十三年行政争议案件,这是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2021年12月,宜城市院检察长石炜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对一起非法占地行政争议进行实质性化解。
△2020年12月,襄州区院就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为
充分履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为党委分忧,为公益护航。
在生态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办理案件1577件,办理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案件246件。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74件,诉前磋商105次,98%以上的案件在诉前得到有效解决。针对逾期未回复、整改不彻底的依法跟进履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3件。先后督促保护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8280余万元,索赔环境治理费用460余万元。
△2020年6月,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汇报
△2019年5月,樊城区院检察官在汉江牛首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
△2020年11月,在宜城市流水镇松林寺,检察官和市、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对四棵总树龄4400年的古银杏树进行现场查看。
04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在自我革新中提升检察品质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
深化改革创新增强活力
协调推进两级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整合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
全面施行“捕诉一体”,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实行员额动态管理,择优遴选检察官32人,退出43人。
强化“案-件比”质效评价,“案-件比”由最初的1.78降到1.1,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减轻当事人诉累。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示范院。
△2019年6月,襄阳市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推进会。
△2018年5月,时任宜城市院检察长毛伟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办理襄阳市首例在本地审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深化理念更新提升效力
依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以及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捕3632人、不诉336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变更强制措施117人,审前羁押率进一步降低。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5337人,2021年适用率达87.7%;提出量刑建议12302人,采纳率达94.3%;2021年上诉率为1.0%,同比下降61.3%,有效提升诉讼效率、减少社会戾气、修复社会关系。
不断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自觉在加强法律监督中推动监督理念向“双赢多赢共赢”转变,既“跳进”具体案件,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又“跳出”具体案件,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刊载。
△2021年12月,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现场会召开。
△2020年4月,襄城区院对一起拟不起诉故意伤害案举行听证会。
深化科技应用增添动力
自主研发并在两级检察院统一上线运行集质量监控、业绩考评、数据分析等为一体的智慧检务管理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对检察官办案业绩的网上量化考评,推动检察工作向现代化迈进。
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公开法律文书、案件信息等7万余件,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案件管理工作示范点。
充分利用智慧检务管理系统开展网上巡查和案件评查15305件次,帮助检察官发现瑕疵问题并及时整改。
围绕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涉企犯罪等加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形成一批高质量研判报告,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
建成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快速检测实验室、标准化听证室,不断强化科技赋能,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襄阳市院自主研发并在两级检察院统一上线运行智慧检务管理系统。
△在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快速检测实验室进行实验。
△2020年7月,襄阳市院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系统展现全市各项检察业务数据,并进行讲评。
05
全面对标时代要求,
在狠抓自身建设中锻造检察铁军
对标“五个过硬”,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
抓牢政治建设强基固本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政治轮训。坚持党建引领,有力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700余次,引导检察人员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
△2021年12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襄阳市委宣讲团在市检察院举行报告会。
△2021年4月,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襄阳市院组织两级院部分青年检察干警来到枣阳市新市镇火青村革命传统实践育人基地开展“党史检史激励我成长”主题活动。
△2021年11月,谷城县院组织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讲演活动,干警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发言。
抓实人才建设提升素能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先后选拔干部61人次。以集中换届为契机,配合地方党委调整基层院领导班子38人次,选配9名年轻干部充实基层院班子力量。
坚持全员培训,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进行常态化检校共建,培养高素质人才,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模范、全省“公诉业务标兵”、湖北省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最佳辩手”等先进典型。
65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1000余篇宣传稿件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报刊及网络媒体采用。
△2018年11月,枣阳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富粤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2017年4月,襄阳市院检察官胡丹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021年9月,襄阳市院王圣玉(上图前排右五)和枣阳市院沈洁(上图前排左一)荣获全省“公诉业务标兵”称号。
△2021年10月,枣阳市院沈洁(左一)在湖北省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决赛中,荣获“最佳辩手”称号。
抓严管党治检锤炼作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等活动,持续纠治“四风”。以“清廉襄检”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以案五说”,打造警示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对违纪违法“零容忍”,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认真记录报告事项,堵死过问、干预或插手司法办案“后门”。
推动检务督察和系统内巡察全覆盖,主动接受派驻监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2021年3月,襄阳市院召开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大会。
△2021年9月,市院组织基层院班子成员参观警示教育室。
△2018年6月,襄阳市院对南漳县院开展系统内巡察。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先后就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民事检察、认罪认罚从宽等重点工作向两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邀请6300余人次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各类活动。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落实“两会”代表委员意见510余条,在主动接受监督中争取支持、深化落实、获得提升。
△2021年12月,襄阳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梁莉,到枣阳市征求部分襄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2019年6月,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民事诉讼监督工作。
△两级院每年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五年来,伴随着全市各项事业开创新局面,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先后有586人次、294个次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3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加注重系统思维、法治观念、强基导向,持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扎实推进“五城共建”,加快建设美丽襄阳,率先实现绿色崛起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