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7:25:44来源:法律常识
浙江检察网嘉善讯 3月30日,嘉善县人民检察院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机制集中办理了4起危险驾驶案件。该4起案件均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实现单轨制办理,从公安立案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机关集中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开庭审理,仅历时一个工作日,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办,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
上午八点,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至派出所。向嫌疑人书面送达《速裁程序适用告知书》,告知速裁程序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嫌疑人均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在告知书上签字。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4起案件批量移送审查起诉。
上午十点半,嘉善县检察院案管部门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在线接收公安机关推送的电子卷宗和法律文书,完成案件受理过程。
上午十一点,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登录浙江检察APP,进行远程“云提审”,向犯罪嫌疑人告知权利义务后进行讯问,嫌疑人如实供述,并表示认罪认罚。连线值班律师,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在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下午一点半,案件审查完毕,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协同送案,将4起案件向法院集中提起公诉。
下午两点半,法院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公开审理,嘉善检察院在线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当庭宣判。
按照一般流程需要数日才能办完的案件如何实现8小时内办结?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加大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协同力度,2020年3月16日,嘉兴市公检法司共同出台《关于认罪认罚简单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的实施意见》。3月26日,嘉善检察院联合嘉善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制定《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机制规定(试行)》。3月30日,同时对4起案件启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机制,系全市首次。
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机制是指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无争议,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缩短办案周期,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刑事拘留的情况下,不再报请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或在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依法直接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的办案机制。
采用速裁快办机制,可以将原本单个案件的起诉过程,转换成对简单轻微的、同类型案件批量办理、集中起诉的过程,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依托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试行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用在线推送电子卷宗取代了移送传统纸质卷宗,可以有效缩短案件办理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同时更加突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只“简”程序,不“减”权利。此次依托该机制办理的4起案件,还配合了远程提审、在线出庭等“云端”办案模式,同时减少了疫情期间人员的流动,体现了司法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联动战“疫”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