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6:19:42来源:法律常识
悬赏执行通告一
被执行人:韩芹芹
家庭住址:惠民县姜楼镇幸福家园6号楼西单元101室
公民身份证号:3723238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100元——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韩芹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惠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的(2022)鲁1621民初3680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韩芹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借款58844.41元及利息、诉讼费766元、律师代理费7000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2023年3月3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43-5327313(武法官)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悬赏执行通告二
被执行人:陈永庆
家庭住址:惠民县李庄镇湾头孙村
公民身份证号:3723217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100元——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陈永庆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由一案中,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的(2013)滨中商字第230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陈永庆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偿还借款30000.00元以及案件受理费。经传唤被执行人陈永庆至今未主动履行。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43-5327557(李法官)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悬赏执行通告三
被执行人:刘春忠
家庭住址:惠民县皂户李镇刘家村
公民身份证号:3723215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100元——2000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刘春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惠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的(2017)鲁1621民初1071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刘春忠拒不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支付赔偿金38311.74元以及案件受理费。经传唤被执行人刘春忠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至今未主动履行。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43-5327520(王法官)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