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1:46:57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市昌平区客户宝先生健康权案二审开庭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下午两点,在律师楼约见了客户宝先生、宝先生的女儿和宝先生的姐姐一起研究案情。集中客户及家属们的巨大智慧,拟应对下午的庭审。
宝先生的健康权案系其姐姐推荐找我代理的。
宝先生的姐姐在一家全国知名单位工作,和我认识得有七八年以上了,宝先生的姐姐正式认识我是通过北京一位知名大记者和知名节目主持人才认识我的。
宝先生的姐姐自己也有老工伤,曾来律师楼当面咨询过多次。
后弟弟宝先生遇到工伤案和第三人侵权健康权纠纷,直接推荐其弟找我代理。
宝先生工伤认定一案,经过奋力拼搏,行政诉讼一审和二审均未胜。后因故未提起再审程序。
宝先生一审第三人侵权健康权案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也是线上开庭,宝先生对一审判决不大满意,遂提起上诉。
今日线上开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张法官独任主持庭审。
线上开庭在下午1520分许开始,左大律和我共同出庭。家属们旁听了全过程,审判长对旁听人员身份也当即做了登记。
我方是上诉人。被上诉人一方因一审判决较为满意,故二审没有再继续委托律师代理,被上诉人自己只身一人出庭应诉。
开庭后,我方主张在医疗费的增补计算上,在护理费的计算上,在精神抚慰金的支持与否上,在最关键的责任比率划分上,我方提出鲜明的观点。
另外,对一审中我方提出书面申请法官调取监控视频录像,但一审法官可能没有调取视频录像一事提出程序违法。
二审审判长表示,是否二审需要调取视频录像,合议庭评议后再定。
我方上诉请求:一审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理当发回重审!
宝先生的姐姐和我下午对庭审感觉良好。
我们工伤律师团队承办案件之中,一审若不理想,我方上诉后二审裁定发回重审的案子较为多见。
备注一:因涉及隐私,文中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备注二: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第442篇原创工伤文章,陈律所有工伤原创文均可百度搜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