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08:13:16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6月10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保障律师权利专题座谈会,并与区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宫宁、区司法局局长王瑞娟出席座谈会,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志刚、司法局副局长于立文及宁河区部分律师代表参加。
会上,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常宁介绍了本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关情况。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宫宁、区司法局局长王瑞娟共同会签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
会签仪式结束后,与会代表对进一步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瑞娟
天津市宁河区司法局局长
王瑞娟局长对区检察院在服务律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同时表示,今后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深化合作,形成保障律师执业的合力。
◆宫宁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宫宁书记表示,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关系到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能否更好的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区检察院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制定了“两及时、三提升”工作机制,提升律师参与深度、提升律师监督力度、提升服务律师广度。会签《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举措以制度化的形式加以落实,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将“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