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09:20:07来源:法律常识
按照市纪委、市委宣传部、通辽广播电视台的安排,2021年8月18日《行风热线》的上线单位是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辽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刘政宇、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杨博、通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孙嘉悦走进直播间,就法律援助中心职能、法律援助对象、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程序等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了面对面地沟通。
市民咨询: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答: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听众朋友需要注意下,这两个抚养费的性质是不一样的,第一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第二个是夫妻之间的扶养。)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以上6种类型的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现在由于社会经济不断地快速发展以及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比如近几年的新冠疫情)援助案件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市民咨询:哪些刑事案件,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答: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为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市民咨询:必须是经济困难才能申请法律援助吗?怎样才算是经济困难?
答:民事案件必须符合经济困难的标准,但是刑事案件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判处无期或者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无需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的标准,由于国家每年经济指数都在变动,所以不是固定的,参照每年内蒙古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和申请人其他固定资产,综合来确定经济是否困难。
市民咨询:应该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答: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的免费咨询热线电话是12348,电话接通后会自动转接到通辽市法律援助中心;我们援助中心办公电话有8835228、8835230;我们的办公地点在通辽市行政中心0307室。观众和听众朋友们可以电话咨询、可以上门咨询和申请,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或者有残疾人,我们可以上门受理申请。
市民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有哪些?
答:第一步:申请人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申请书,提交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提出口头申请,由中心的工作人员代写申请书。第二步: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5日内做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后10日内补充,法援中心再进行审查。第三步:决定受理的,通知受援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并3日内指派律所承办案件,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3日内可以向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司法行政主管部门5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受理的通知受援人签订法律援助协议,决定不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市民咨询:法律援助和国家司法救助有什么区别?
答:法律援助,是指为了保证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法律保障制度,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符合受援条件,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获得免费的律师服务。
国家司法救助,是国家对于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即时支付救助金的制度。司法救助的主体是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二者救助的方式不同,法律援助是减收或免收法律服务费用,而国家司法救助是支付救助金。国家司法救助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进行一次性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当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监制:刘欣来
供稿:通辽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节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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