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1:51:33来源:法律常识
“现在开庭!”
速裁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1月12日上午9时,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由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危险驾驶案,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速裁法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饮酒后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陈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6.6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
此次速裁法庭
都有什么亮眼之处?
精准量刑,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悔罪态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并提出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的量刑建议。经过法庭审理,西充县法院当庭宣判,采纳公诉机关定罪、量刑意见,陈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认罪认罚效果好。
一站办理,快审快结
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一站式”办案要求,一天内完成审查起诉工作,依法对陈某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陈某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法院一天内开庭审理判决,庭审仅用时十余分钟。大大缩短了案件办理周期。
2021年下半年,西充县人民检察院会同西充县人民法院、西充县公安局、西充县司法局联合建立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案机制,在西充县公安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刑事速裁法庭,推进落实认罪认罚制度,有效减少案件流转过程、时间,提高了办案质效,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效率的期盼和要求,是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的又一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