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6 14:00:00来源:法律常识
区别刑事自诉案子的类型可以从告诉才处理的案子、人民法院沒有立案侦查,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表明的轻度刑事案和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证实对被告侵害自身人身安全、财产权的个人行为理应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而公安部门或是人民法院已做出不予以追诉的书面形式决策的案子掌握。下边为各位详细介绍刑事自诉案子的类别及其有关专业知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子
1、污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要求的,可是严重威胁公共秩序和民族利益的以外);
2、暴力行为干预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規定的);
3、凌虐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規定的);
4、侵吞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要求的)。
二、人民法院沒有立案侦查,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表明的轻度刑事案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規定的);
2、非法入侵住房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要求的);
3、侵害通讯随意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要求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丢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要求的);
6、生产制造、市场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法条第三章第一节规范的,可是严重威胁公共秩序和民族利益的以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法条第三章第七节要求的,可是严重威胁公共秩序和民族利益的以外);
8、归属于刑法法条第四章、第五章要求的,对被告很有可能被判三年刑期下列酷刑的案子。
对上列八项案件,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理应依规审理。针对在其中无证据、可由公安部门审理的,或是觉得对被告很有可能被判三年刑期以上罪行的,理应移交公安部门提起公诉。
三、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证实对被告侵害自身人身安全、财产权的个人行为理应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而公安部门或是人民法院已做出不予以追诉的书面形式决策的案子。
专业知识扩展: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
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担负。自诉案件的被告明确提出上诉的,针对其上诉认为,被告又具备自诉人的起诉人物角色,承担相对应的证明责任。
在自诉案件中,经法院核查欠缺罪行的,假如自诉人没返填补直接证据,理应说动自诉人撤销提起诉讼或是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经说动撤销提起诉讼或是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到了新的足够证实被告犯法的直接证据,再度提到自述的,法院理应审理。依据法律条文,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后,针对被告方因主观原因无法获得并给予相关直接证据而申请办理法院读取直接证据,法院觉得需要的,可以依规读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