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9 11:00:43来源:法律常识
在中国,刑事诉讼分成公诉案件和自述二种。二者的差异取决于,民事案件只有由公安部门(有的民事案由检察系统或国防安全行政机关)提起公诉,由检察系统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则是由受害者或其直系亲属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假如不起诉,人民法院是不容易审判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以下案子属于自诉案件:
1、刑法要求告诉才处理的案子
实际有:(1)污辱、诬蔑(《刑法》第246条第1款);(2)暴力行为干预婚姻自由(《刑法》第257条第1款);(3)凌虐(《刑法》第260条第1款);(4)侵吞(《刑法》第270条)。
2、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表明的轻度刑事案
就是指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表明的以下案子:
(1)故意伤害罪导致轻微伤(《刑法》第234条第1款);(2)重婚罪(《刑法》第258条);(3)丢弃(《刑法》第261条);(4)侵害通讯随意(《刑法》第252条);(5)非法入侵住房(《刑法》第245条第1款);(6)生产制造、市场销售伪劣商品未严重威胁国家主权和公共秩序(《刑法》第140条);(7)侵犯知识产权未严重威胁国家主权和公共秩序(《刑法》第213-219条);(8)侵害中国公民人身自由权、法律权利或财产权,很有可能被判3年刑期下列酷刑的案子。
3、受害人有直接证据证实,对被告侵害自身人身安全、财产权的个人行为理应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而公安部门或检察系统不予以追责被告法律责任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