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9 13:01:53来源:法律常识
人民法院所管的刑事申诉就是指对人民法院起诉结束的刑事案件处分决定及其对法院已经产生效力的刑事判决、判决(含刑事附带民事宣判、判决)不服气的投诉。人民法院所管的刑事申诉包含对人民法院起诉结束的刑事案件处分决定及其对法院已经产生效力的刑事判决、判决提出异议的投诉。
人民法院刑事申诉检查单位所管以下刑事申诉:
1、不服气人民法院不批捕决策的投诉;
2、不服气人民法院不起诉决策的投诉;
3、不服气人民法院撒案决策的投诉;
4、不服气人民法院别的处分决定的投诉;
5、不服气法院已经产生效力的刑事判决、判决的投诉。
县市级人民法院所管以下刑事申诉:
1、不服气我院决策的投诉(另有规范的以外);
2、不服气平级法院已经产生效力的刑事判决、判决的投诉。
人民法院省、市、院区所管以下刑事申诉:
1、不服气我院决策的投诉(另有规范的以外);
2、受害人不服气下一级人民法院不起诉决策,在七日内提到的投诉;
3、不服气下一级人民法院复诊决策的投诉;
4、不服气平级和下属法院已经产生效力的刑事判决、判决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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