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4 02:21:58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记者杨健鸿)“非常感谢最高检对我这个案件的重视,专门为我开这个听证会。”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在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听证会。在听了第十检察厅副厅长陈鸷成讲解后,持续申诉、上访23年的申诉人老杨心头的疑惑得到了解答。
1996年,昆明市检察院查明,时任某单位基建办主任的老杨在1993年上半年负责建盖本单位图书馆期间,收受王某给予的购买钢材回扣费3000元,构成受贿罪,决定对老杨免予起诉。老杨收到该决定后认为被认定受贿有损自己“清白”,于是在收到《免予起诉决定书》后向云南省检察院提出申诉,该院复查后作出了维持原决定书的处理意见。此后20多年,老杨一直到处申诉、上访。
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对原案进行了全面审查,走访了申诉人所在单位,调取了相关证据。“我们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旨在畅通申诉人诉求表达机制,让承办人了解各方意见,最终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负责审查此案的最高检第十厅主办检察官姜冰表示。
听证会由陈鸷成主持,申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了申诉理由,云南省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陈述了办理及复查案件的情况,最高检第十厅主办检察官现场多媒体示证展示了审查期间调取的证据。云南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尚婀岚等5名听证员参加听证并评议案件。
“你接受另一家单位委托购买钢材不属于职务行为,因此收的那3000元是劳务费;而为本单位购买钢材是你担任基建办主任的职务行为,所以检察机关认定你收的这3000元是受贿。”在申诉人和办案人员就申诉的焦点问题“为什么同样是收钱,这3000元认定受贿而另一笔3000元是劳务费”争论不休时,陈鸷成当场用最简洁的语言让老杨的问题得到了解答。
充分听取申诉人和检察机关意见并现场询问后,5名听证员经闭门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我们很满意,非常感谢最高检公开听证,给了我们表达意愿的机会,在程序上保障了申诉人的权利。”老杨的委托代理人陈律师表示。
“公开听证模式非常成功。最高检践行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让人民的意见得到了表达,让申诉人可以感受到公正。”尚婀岚对听证会高度评价。
“申诉人已经82岁了,为这个案件申诉了20多年。我们就是要在第三方参与下,用这样一个公开、正式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陈鸷成告诉记者,“用公开听证形式摆事实、讲法律,有利于申诉人更好地接受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结论;对检察机关来说,公开听证可以起到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