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律师李荣武办理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自诉案的自诉状(自诉人被告人自诉)

时间:2022-05-21 14:00:03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附带民事自起诉状

  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XX,男,今年已经47岁,汉族人,蒙古族沟市汉水县人,住汉水县XXXX村XX组。

  被告:武XX,男,今年已经约36岁,汉族人,蒙古族沟市汉水县人,系XX局第三工程局员工,住XX局第三工程局五区9号院3模块4楼1号。

  被告:郭XX,男,出生于1969年,汉族人,蒙古族沟市汉水县人,系XX局第三工程局员工,住XX局第三工程局四区1号院1单位1楼1号

  诉请:

  1、单位受贿罪两被告犯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

  2、依规栽定两被告一同赔付自诉人医疗费用、误工、伤残赔偿金等各类财产损失,总共:88888.10元。

  3、此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担负。

  客观事实与原因:

  从 2006年10月初逐渐,自诉人与两被告等一同在XXXXXX县蜀河水电厂施工工地干活儿。自诉人尽管与两被告相处很少,可是彼此从没产生过分歧。2006 年11月13日下午,自诉人所属施工工地的带班领导郭淳XX对自诉人等说建筑工地上的工程项目已经做完了,隔日就可以回家了。在下午五点多,由施工工地上的主厨王先才炒了几个菜,自诉人及被告郭XX等七人一起饮酒。被告武XX等人半途从外边回家也在另一个屋子饮酒。在自诉人等人将酒喝过后,被告郭XX又到被告人武XX的卧室里和和其再次饮酒,自诉人则到王先才的卧室里和其闲聊,别人也返回卧室歇息。夜里七点多,被告武XX、郭XX忽然进到自诉人和王先才所属的屋子,被告武XX直接冲到自诉人眼前抬起朝自诉人左脸颊打两巴掌,自诉人质疑其为什么打架,没想到被告郭XX随着扑上来出拳击中自诉人的乳房。已经旁边屋子的郭淳XX等人听见声音后赶来当场,由郭XX等将正提前准备再度损害自诉人的被告郭XX工作制服。自诉人挨打后立即觉得头顶部、胸口疼痛,而且左耳逐渐出血。自诉人隧于11月15 日前去蒙古族沟市中心医院查验,经确诊为:左耳外伤耳鼓膜穿孔。自诉人于11月16日在医院住院30天。经自诉人及亲属多次追讨,被告郭XX仅付款了 1000.00元医疗费用。

  2006年12月25日,自诉人的伤情经蒙古族沟市普兰店司法医学鉴定所评定为轻微伤。 2007年4月27日,自诉人的伤情经蒙古族沟市普兰店司法医学鉴定所鉴定为九级伤残。

  总的来说,被告武XX、郭XX无端施暴自诉人,并致自诉人轻微伤,其个人行为违反了《刑法》第234条第1款的相关要求,组成故意伤害。与此同时,因为被告的刑事犯罪给自诉人导致了很大程度的财产损失,因而,自诉人现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要求,特向贵院明确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请依规裁判员。

  此致

  蒙古族沟市汉水县法院

  自 诉 人:XXX

  2007年9月25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