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8 17:00:02来源:法律常识
据人民日报报道 最高法院昨日发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这一法律条文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开庭审理一次当庭宣判
要求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的民事诉讼,一般应当一次开庭审理结案,并当庭宣判。
实际意义可减少起诉成本费,并且降低起诉外原因对审判活动的影响。
■民事诉讼程序能够承诺
要求彼此被告方可按一致承诺挑选相对性一般民事诉讼程序更加经济发展、方便快捷的小额诉讼程序。
实际意义起诉期限可在6月缩为3个月,急缺花费的安全事故类被告方将大为获益。
■口头传唤能够捎口信
要求上诉人提起诉讼后,法庭将不会给每一个案子发法院传票,可采用捎口信、手机、发传真、邮件等简单方法随时随地口头传唤被告方和见证人。
实际意义融入乡村普通百姓解决纠纷的特性,一起可防止法院传票口头传唤所造成的疏离感。
■若有艰难可口头上提起诉讼
要求上诉人写诉状若有艰难,可将诉请、事实与理由等以口头上描述的形式提起诉讼。
实际意义便捷受教育程度不强的农户及肢体残疾人等受自身条件限定的被告方。
■婚姻生活案先要协商
要求6类民事诉讼案应优先协商:婚姻家庭纠纷和遗产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和安全事故造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确立的损失赔偿纠纷案件;农村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起诉标的额较小一点纠纷案件。
实际意义解决原先的机械设备解决方式,有利于被告方不久的将来日常生活友好相处,并使被害方尽早得到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