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公安机关的人)刑事拘留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2-08-11 16:02:22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拘留条件有哪些

一、刑拘务必同时符合的两个条件

1、拘押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就是指已经执行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就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得人。

2、具备法定的应急情况之一。针对什么叫应急情况,刑诉法第80条和第163条等针对公安部门的关押和人民法院的拘押作出了不同类型的要求。

我国法律法规有规定什么人能够先行拘留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有关规定,下列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分子,能够先予刑拘:

(1)已经准备违法犯罪、推行违法犯罪或在违法犯罪后即使被发现的;

(2)受害人或是到场亲眼见到得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旁或是住所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违法犯罪后试图自尽、逃走或在逃的;

(5)有摧毁、作伪证或是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身份、家庭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要行为的。

       刑事拘留条件有哪些   

    二、人民检察院做出刑拘所决定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节有关“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察”的规定中,针对下列二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也有权利确定拘押:(1)违法犯罪后试图自尽、逃走或在逃的;(2)有摧毁、作伪证或是串供可能的;检察院确定拘押后,由公安机关实行。

三、实行刑拘的一般程序

公安部门依规必须拘押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方填好《呈请拘留报告书》,由省级以上公安部门责任人准许,审签《拘留证》,然后由报请准许拘押的单位承担实行。

检察院确定拘押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检察长确定。确定拘押的案件,检察院应当将拘押的认定书提交公安部门,由公安机关承担实行。公安部门应当立即实行,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部门实行。

公安部门执行拘留时,需要提供拘留证,并勒令被拘留人们在拘留证上签名(盖公章)、按指印。回绝签字(盖公章)或是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标明。被拘留人如果抵触拘押,执行人员有权利应用强制性方式,包含应用戒具。拘押后,除妨碍侦察或者无法通告的情形之外,确定拘押的部门理应把拘押的原因和关押的场所,在24h之内,通告被拘留人家人或是它的所属单位。

确定拘押的行政机关针对被拘留得人,应当在拘押后24h之内开展审讯。审讯的目的在于查明客观事实,避免错拘。同时还可以立即搜集证据,查清别的同案犯,在发现不应当拘押时,需要马上释放出来,发送给释放证明。

以上是刑拘标准有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般碰到准备犯罪的,身旁发现发现犯罪证据的,亲眼见到犯罪的,违法犯罪后试图自尽他跑的,毁灭证据串供的,不讲真实身份的,逃窜结伙作案行为的等几种状况,都是能够开展履行拘押的。与此同时执法机构实行刑拘时需要一定的程序流程,一般最开始一定要检察院审查,根据之后才能实行。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