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拘留口罩)扬州一男子因未戴口罩被拦下用刀划伤他人被刑拘,疫情期间不带口罩有什么处罚

时间:2022-08-20 12:30:54来源:法律常识

一、扬州市一男子因未佩戴口罩被拦住用刀划伤别人被刑拘

据@扬州公安8月4日信息,8月3日17时左右,仪征市派出所110接警:在仪征市建安路五一花园A区北门处,有人用类似小匕首的工具将别人刮伤。公安民警快速赶至现场处置,将嫌疑人李某杰(男,27岁,宿迁沭阳人,暂居仪征市五一花园)口头传唤至公安部门接受组织调查。

经初始调研,当天17时左右,李某杰在仪征市五一花园A区北门处,因未佩戴口罩被保安及社区志愿者拦住并发生争吵,李某杰欲骑电动自行车强制闯进住宅小区时,被路过的小区居民李某(男,46岁,江苏仪征人)拦住并规劝其配合工作、戴口罩,李某杰仍不听劝阻,随后下了车应用随身携带的西瓜刀将李某手臂刮伤。李某作品案却被小区物业保安及周边人民群众协力操纵。现阶段,李某杰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依规采用刑拘强制执行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二、疫情期不带口罩有什么处罚

疫情发生后,各地政府部门下达通知:规定群众在进入公共场合时要戴口罩搞好安全保障措施。但是很多人都认为政府部门发出相关通告仅仅提倡,即行政检查个人行为,行政检查行为是指行政单位在行政工作中,所作出的具备示范性、提倡、资询、提议等性质的个人行为,这种个人行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中国公民没必要遵循的义务。恰好是鉴于此,有些人因拒不配合戴口罩与相关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因此被行政拘留。

三、刑拘与治安拘留有什么不同

(1)拘押的性质不一样。治安拘留应该是行政违法中国公民,主要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中国公民适用的一种行政许可,具备封禁性和强行性。刑拘应该是触犯刑法的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具备保护性和强制。对治安拘留,被拘留的中国公民可以向确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到行政裁决,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还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对刑拘,不可以提到行政裁决,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针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上有违法犯罪重要行为得人,非因自已的过失被拘留得人,能够要求赔偿。对超限期拘押的,可以要求公安部门或是检察院释放出来或是变动别的强制执行措施。

(2)拘押的效果不一样。治安拘留的效果,是封禁行政违法的中国公民,让她们汲取教训,受教育,痛改前非。刑拘的效果,取决于及时制止犯罪嫌疑人再次危害社会,避免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和审理,执行防碍刑事诉讼法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的举动,防止其再次犯案和出现别的意外事故,以确保刑事诉讼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3)确定拘押的行政机关不一样。治安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依规确定;刑拘是由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确定,并由公安机关实行。

(4)适用的目标不一样。治安拘留适用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中国公民;刑拘适用的对象是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分子。

(5)适用的法律规定不一样。治安拘留适用的法律规定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拘适用的法律规定《刑事讼诉法》。

(6)拘留的期限不一样。行政部门拘留的期限为1日之上15日下列。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0日,如遇特殊情况能延长至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能延长至37日。

(7)拘押能不能暂缓执行不一样。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投诉和诉讼的时候,被裁定治安拘留的人或其直系亲属能找到担保人或是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治安拘留能够暂缓执行;而刑拘并没有暂缓执行,但实施后也可以根据案子状况变更强制措施。

以上是法律知识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扬州市一男子因未佩戴口罩被拦住用刀划伤别人被刑拘,疫情期不带口罩有什么处罚的相关内容,在疫情期间,所有人理应佩戴好口罩,为了和他人的身心健康,而不戴口罩,也会受到惩罚。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能够网上咨询法律知识侓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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