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9:32:33来源:法律常识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树源)去年,重庆女子吴娇娇分期付款购手机,欠款5100多元迟迟不还还失联。日前,芙蓉区人民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2021年8月27日,吴娇娇通过“租物租”互联网在线交易平台,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分期付款购买了一台手机。按照约定,吴娇娇每月需支付500多元租金,一年期满后,这部手机就归她所有了。拿到手机后,吴娇娇仅仅支付了1700多元租金就断供失联了。手机承租方长沙市众购通讯科技公司将其告上法庭。
2022年4月19日,芙蓉区人民法院判决吴娇娇按约还款后,长沙市众购通讯科技公司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曾多次联系吴娇娇,可两个多月过去了,吴娇娇依旧毫无音讯。
法院认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吴娇娇完全有能力支付本案共计5100多元的执行款。7月6日上午,法院依法向吴娇娇发出了为期5天的最后还款通知,到期还不主动支付本案共计5100多元执行款,她就面临最高10万元的惩戒性罚款。同时,执行法官依法对吴娇娇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进行了冻结。目前已冻结了500多元,冻结后微信账户内的钱款将会只进不出,一旦有足额的资金,法院将会进行及时扣划。
为了督促吴娇娇尽快还款,前不久,法院已经依法对吴娇娇发出了限制消费令。同时,执行法官提醒市民,在进行各类贷款时,一定要反复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尽量不要超前消费,一旦发现逾期无法及时还款应尽快与对方进行有效沟通,协商还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