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税务执法如何更显温度?

时间:2022-11-10 19:37:18来源:法律常识

央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这份5000多字的重磅文件被视为未来税收征管改革的“路线图”。在此基础上,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1日拉开大幕,首张全国性“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也在1日出炉并施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推出特别报道《纳税缴费 改革新招》。本期聚焦:税务执法如何更显温度?

税收征管改革(图片来源:CFP)

根据这份新出炉的清单,有十项行为将有可能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它们包括:纳税人未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纳税人未按照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

那什么是“首违不罚”?简单来说,有几个前提——纳税人首次发生;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内改正。满足这些条件后,相应市场主体就有可能免于吃罚单。

事实上,在全国性“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出炉之前,区域性“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已在长三角地区率先落地。

在长三角的宁波,税务执法一线的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福明税务所管理组组长王凯峰告诉记者,长三角“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落地已满8个月,“首违不罚”是执法尺度与温度的变革。王凯峰说:“举个例子,比如前不久,一家外贸企业由于公司变更办税人员,没有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我们查了一下,这是这家企业在最近一年内第一次逾期未申报,会计及时补报并缴纳了税款,所以我们就根据长三角地区‘首违不罚’清单中明确的事项,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如果说这次有税务处罚记录,就会影响到它们后续申请其它政府部门的优惠政策以及招投标等。”

“首违不罚”只是税务执法变革的一个“小切面”,关于税务执法优化还有很多改革红利值得期待。《意见》中提到,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与此同时,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2022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四级调研员陈益萍告诉记者,像企业跨省迁移的改革正在“小步快走”地推进,目前已实现全程网上办,不少市场主体从中尝到甜头。陈益萍说:“以浙江省的纳税人迁移到上海为例,纳税人只需要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在相应界面填写上海迁入地地址,上传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提交申请即可。有未办结事项的,需要纳税人先处理未办结事项;没有税务未办结事项的,系统即时审核通过,上海税务机关会自动接收到该纳税人的税收历史档案,其留抵税款、税务资质等相关信息同步推送,不需要纳税人再次提交资料。从2020年7月起,已经有133户浙江纳税人办理了跨省迁出,264户纳税人跨省迁入。”

未来的税务执法什么样、税收营商环境什么样,《意见》中已指明了方向——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说:“《意见》强调,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并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如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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