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1:14:14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讯(记者 马祚波)记者6月8日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新公布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公积金,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此外,还在今年5月至12月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1500元,已婚职工由每月2400元提高至3000元。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阶段性缓缴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且确定补缴方案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按照补缴计划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受疫情影响,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职工,可以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情况说明,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可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提高2022年5月至12月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月15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由每月24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
来源: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