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1:16:06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当前全市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2022年10月31日)》《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10月30日)》《振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对站前街道办事处、永昌街道办事处辖区实施静态管理的通告(2022年10月30日)》,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现就行政复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10月30日起,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接待、调解、听证等服务事项。恢复时间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另行通知。
二、关闭期间,申请人可以登录丹东市司法局官方网站,点击“申请行政复议”专栏,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或手机号码登录后,网上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事项。申请人如因疫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或治疗、隔离,或身在受疫情影响封控区域等事由,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
三、市政府已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前述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或者因被采取疫情防控等措施, 行政复议审理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依法中止行政复议。待防控措施解除并正常办公后,再行恢复审理。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行政复议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丹东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