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2:06:45来源:法律常识
买车低首付,每天在朋友圈按时发3次广告,一个月不低于80条,汽车销售公司就给购车人支付广告报酬,用于付月供……近两年,南宁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推出这种“购车新模式”,吸引了上千人贷款购车。
然而,本来双方签合同约定48个月有效期,该公司给了几个月的广告报酬后就“断供”了……
▲涉事的广西好世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每天发三次广告车贷月供不用愁
2019年1月,玉林的吴女士刷到一则朋友圈内容称,只要有“两证一卡”(即身份证、驾驶证和银行卡),交完首付即可申请提车。
吴女士随即拨通朋友圈内容上的手机号码,对方自称是广西好世嘉公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世嘉公司”)员工,称在他们公司买车不仅首付低,而且只要她每天早中晚在朋友圈发布3次广告,一个月不低于80条,该公司每月给她发“工资”付月供。
▲好世嘉公司人员发布的朋友圈。 微信截图
吴女士随即预定了一辆广汽传祺汽车。2019年5月,好世嘉公司员工来电通知她提车。吴女士交了1.98万元首付款,并在公司介绍下办理了按揭贷款,月供3400元,贷款期限为48个月。
之后,吴女士每天都按要求发广告,好世嘉公司按时给她发“工资”付月供。可惜好景不长,2019年10月,吴女士再没收到“工资”。
▲吴女士每天发三次汽车销售广告。微信截图
贷款买车利息高,一辆起亚多六万
无独有偶。凌先生也遭遇了类似情况。
2019年10月,他到好世嘉公司买了一辆起亚K3,原价11.58万元,首付1.89万元,贷三年,月供5155元。
他将车开回家后,收到了来自联众金融公司和东风金融公司的贷款信息。
近日,他到车管所咨询发现,车子抵押的金融公司却并非上述两家公司。
凌先生算了一笔账:这辆车原价11万元,贷款后加利息全额共需20万多元,如此高的利息已超出正规车行正常分期的3倍利息。而他咨询4S店得知,一辆新起亚K3车贷款3年,加上利息总共只要14万多元。
随后,当他按合同规定发朋友圈,却仅得过好世嘉公司发的一次广告报酬1586元。
凌先生还告诉记者,购车时,大家都跟好世嘉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推广合作合同》,只约定发广告,未约定要给该公司带来客户和效益。该公司却以大家未帮其拉到客户为由停止发放广告报酬,目前已有上千名购车人因为付不起每个月的月供而焦头烂额。
▲好世嘉公司人员称首付8888元即可购车。 微信截图
针对此事,凌先生等人认为好世嘉公司涉嫌诈骗,他们计划联合起来起诉好世嘉公司,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以租代购”买汽车,几个月后车被拖
采访中,还有不少人表示,他们是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到好世嘉公司买车。
2019年1月,庞女士到好世嘉公司通过“以租代购”购买一辆捷达轿车,并跟一汽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乘用车个人融资租赁合同》进行按揭贷款。
▲庞女士交了12888元首付款。当事人提供
然而好世嘉公司给她发了5个月的广告报酬后就不肯再发。她因无力偿还月供,车被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拖走,并收到律师函。
▲庞女士因逾期收到了律师函。
千人购车发广告仅200人带来客户
今年1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好世嘉公司,该公司老板覃先生称——
2018年4月,他们开始在朋友圈发广告推广车辆,通过这种购车新模式带动更多客户前来买车。他们的业务员就是购车人,只要购车人在朋友圈按合同规定发广告,好世嘉公司则以广告费为报酬付给车主。
截至2019年7月,已有1000人到公司贷款购车,但据专门负责管理购车人朋友圈的人员统计,只有200人按合同规定发布广告,带来客户到公司买车,其余800人是不合格的。有些人不按时发, 有些人一次性发完3条,有些人将朋友圈设置为三天可见。
“这样发广告,有谁看?又能带来什么客户和效益?”覃先生说,即便如此,公司为让这种购车新模式继续正常运转,仍照常给购车人发了5到8个月的广告报酬,总共发出了2000多万元。直到2019年8月,公司实在没有资金周转了,被迫停止发放广告报酬。
“你帮我发广告拉客户,我给你相应的广告报酬,原本是双赢的事情,但大部分购车人却误认为这份报酬就是每个月的月供。”覃先生表示,车贷月供应由购车人自己承担偿还责任,与公司支付的广告报酬是两回事。
对于这种“购车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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