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闹”渐成金融隐患,央行征信中心提醒警惕征信“修复”骗局

时间:2022-11-10 23:07:52来源:法律常识

经济观察网 胡群/文“警惕不法分子的征信‘修复’‘铲单’‘洗白’骗局!”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如果金融消费者认为信用报告上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时,有权向征信机构和信息提供机构提出异议申请并要求更正,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查询、申请异议等。

近年随着金融教育的普及,我国金融消费者素养整体水平提高,越来越多人认识到了个人征信的重要性。对于普通人而言,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金融产品需要向金融机构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如果个人征信信息有不良记录,轻则贷款利率上浮,重则无法办理业务,甚至会影响求职就业等日常生活。因此,有金融消费者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个人征信信息有不良记录时,可能会陷入“反催收组织”的 “征信修复”骗局。

在百度贴吧“征信吧”中,关于“征信修复”的贴子被推上了首页显著位置,相关信息甚至还附有联系方式。

“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这一说法,征信报告上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无法‘修复’。”3月11日,人民银行青年公众号“成方三十二”转载央行重庆营管部文件显示,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业务,无权随便更改、删除征信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网络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进行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实质是故意混淆征信异议概念,误导信息主体认为可以对正确记载的征信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朴道征信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服务。《征信业管理条例》为个人征信维权提供了以下合法途径:您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您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您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派出机构征信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虽然央行多次明确强调征信洗白不可信,征信异议合法提,但“征信修复”骗局仍在发生。

3月14日,央视网发布的一则消息显示,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从去年1月起多次收到一客户来电,要求删除信用卡被冒用而产生的征信逾期记录。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曹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客户否认申请和使用了信用卡,并举证说她能提供被冒用的相关证明材料,盖有公安局印章的“认定意见通知书”和“立案告知书”。

招商银行工作人员经过排查,无论从申请环节还是交易环节,均未发现该客户信用卡被冒用的情况。经过与公安部门核实,该客户提供的两份文书均系伪造。

曹慰称,调查过程之中也发现,客户确实是因为自己的征信记录逾期了,又想删除,然后又轻信了社交平台上推广的“征信修复”的广告链接。而这些机构为了牟取暴利,伪造虚假的证明材料给客人。

警方经过多方调查和取证,已将伪造公文的犯罪团伙一举抓获,并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查获100余枚假印章,在犯罪嫌疑人手机里还发现了大量全国性的“征信修复”技术交流群。

“这些现象由来已久,疫情后类似案件出现井喷式增长。”一位来自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向经济观察网表示,央视网披露的“协商还款、征信修复”实际上是一种恶意逃废债行为,又称为“债闹”。与普通逃废债不同,他们具备主观性、主动性特征,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债务人通过伪造病历证明等文件、编造艰难处境,甚至恶意投诉金融机构、助贷平台或催收人员等方式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二是各类“反催收”组织打着能为债务人减免债务的幌子,向债务人传授减免息差、延期还款“技巧”,教唆、煽动其主动逃避债务,甚至以违法手段拒绝偿还债款,并以此牟利,目前“反催收”已成为一条庞大的黑色产业链。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正邦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林印孙在提案中建议,将“债闹”入刑,提高其违法成本,同时规范投诉机制,净化投诉环境,建立与互联网经济相适应的诉讼机制,并依靠监管部门、警方多元化整治。

林印孙在建议中引用了不少数据,佐证债闹的危害性:根据中国信通院《移动数字广告与互联网反欺诈蓝皮报告》,2020年,中国黑产从业人员达500万,造成财产损失超5000亿元;黑产人员煽动教唆债闹人员数量保守估计有上千万,造成财产损失达数百亿级。这些都加速助长了债闹现象的发生。另有公开资料显示,自2020年以后,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信用卡及大多数城商行不良率普遍有所上升,有银行不良率超过6%,一年内增加两倍,可见债闹进一步加剧了银行坏账风险,危害社会稳定。

林印孙认为,债闹违法毁约成本极低,而非法侵占利益巨大。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但社会信用体系和立法体系不够完善,亟需对债闹给予刑事立法,以适应市场经济规则和法治原则。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债闹必须依靠监管部门、警方多元化整治。监管方面,针对非法代理维权行为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未来还应考虑加大源头治理,对有可能涉嫌教唆债务人债闹的代理维权机构、个人债务重组公司等定期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执法方面,建议警方协助介入重点案件催收,借鉴鞍山警方开展相关专项行动的作法,加强执法力度,提升清收效率,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陈建华在两会期间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也表示,“征信修复”骗局实则是伙同信息主体以恶意逃废债或骗取信贷为目的实施诈骗。比较通常的做法是,不法分子帮助信息主体伪造文书、钻金融机构业务漏洞,要求金融机构删除报送至征信系统的负面信息,或者骗取贷款。一旦达不到目的,就恶意投诉、上访,让金融机构疲于应付或迫于压力进行妥协。更为恶劣的是,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国家出台的一些帮扶政策,帮助信息主体实施诈骗。例如,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期间,国家为帮扶受影响的弱势群体,明确了可以不向征信系统报送负面信息的若干情形。有些不法分子从中发现“商机”,与一些有不良企图的个人或企业相勾结,通过伪造文书、向金融监管部门申请维权、营造负面舆情,甚至聚众闹事等方式,要求金融机构删除负面信息。

“我所了解的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都面临着非常严峻的投诉压力,其中有些投诉属于夸大事实。”上述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表示,从近年银保监会披露的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可以发现,信用卡投诉居高不下,这其中可能与不法分子利用“反催收”组织等形式对银行信用卡中心恶意投诉有关。

3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90595件,较2020年四季度同比增长18%。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决抵制‘非法代理投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信访、司法、地方金融局等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9月1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银行业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的公告》强调,“非法代理投诉”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银行正常经营秩序,挤占消费者合理反映诉求的金融资源,背后隐藏虚假广告宣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无证照经营、黑恶势力恐吓威胁等违法犯罪活动。消费者应充分认识“非法代理投诉”的风险隐患及社会危害,谨防信息泄露、财产受损、征信污点、遭遇诈骗,甚至引发违法犯罪行为等风险。

今年两会期间,陈建华提交了一份关于开展联合整治征信修复骗局专项行动的建议。他认为,征信修复骗局治理涉及司法、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电信、宣传等多个领域工作,仅依靠单个部门无法取得有力成效,需要联合多行业多部门建立协同治理机制,齐抓共管共同整治。因此建议建立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机制,完善联合整治相关制度,总结专项整治经营推动完善立法,并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目前,全国已有地方政府开展联合整治。

2021年10月19日,重庆市金融监管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与重庆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代理维权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该通告称,部分“代理维权”机构或个人谎称可“全额退保退息”“解决个人债务”“征信修复”等,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联系方式、银行卡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通过捏造或扭曲事实、提供虚假资料、编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事实等理由向监管部门、信访部门反复投诉、举报,从而向消费者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牟取经济利益。上述行为增加了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被盗用的风险,阻碍了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开展有效沟通,可能错过纠纷解决的最佳时机,导致失去保险保障、消费者征信受损,另需承担支付逾期滞纳金及罚息,加重消费者经济负担,甚至使消费者遭遇诈骗。

2021年12月20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信访局、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等联合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投诉”风险 维护健康稳定金融秩序的通告》,警惕“非法代理投诉”风险、树立理性的金融消费和投资理念,金融机构、消费者及有关部门应坚决抵制“非法代理投诉”等违法行为,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信访、金融监管、银保监、证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对其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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