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4:36:06来源:法律常识
昔日因"无赖"行为被代理商一纸诉状高上法庭,如今因"老赖"行为被法院围追堵截,甚至因此登上微博热搜榜。一贯"高调"的饿了么,向来是不缺热度。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4月13日,饿了么的运营主体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25406元。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说白了,饿了么和别人打官司,败诉后却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院判决,因此遭到强制执行。
此信息一经披露就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密切关注,还进入了微博的热搜榜。有网友表示,饿了么的行为不就是"老赖"吗?
饿了么因"坑"代理商被告上法庭,败诉后拒不履行合同
据了解,事件原告为饿了么在江苏省宿迁市及下辖县区的代理商,被告正是饿了么的运营主体公司。2017年3月20日,双方签订了《城市代理合作协议》及其附件《城市代理总则》、《补充协议》,该代理商在江苏省宿迁市及下辖县区经营"饿了么"旗下网上订餐和配送业务。
双方约定,代理商在其授权范围内负责"饿了么"业务的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网上订餐和配送服务,饿了么则要提供上述合作业务的产品支持、技术支持、管理支持、培训支持及账目结算等,合同期限为2017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19日止。
为了履行合同义务,代理商前后投入了大量资金,大力帮助"饿了么"平台在宿迁地区进行市场开拓、品牌推广、招聘骑手等业务。然而,正在饿了么却于2017年12月11日无理由单方出具《解除合同通知函》,通知代理商解除合同,随后强行关闭了代理商的宿迁代理后台账号,更于2018年1月25日对该代理商进行清退,并扣留全部保证金。
在代理合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饿了么单方面无理由解除合同,强行收回代理商的代理权限,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给代理商造成了巨大损失。在代理商催讨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饿了么告上法庭。
律师对"饿了么"单方面终止合作的行为进行了解读,该行为明显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首先,"饿了么"和原告通过签订数份合作协议,就饿了么在宿迁的代理经营合作达成一致,上述协议在签署时均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故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履行。现"饿了么"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履约原则,单方面终止了合作,理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其次,本判决2020年2月作出,"饿了么"如果不服,可以在十五日内提出上诉,但"饿了么"并未提出异议,即表明服从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则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的损失。但时至今日,仍未主动履行,这才会出现目前被强制执行的结果,这是"饿了么"对司法权威性的缺乏尊重。
拿代理商当"炮灰"?饿了么数次无补偿即清退代理商
早在2017年,饿了么就已经开始对代理商"下手"了。2017年10月31日,媒体接到知情人士爆料,称在饿了么上海总部聚集了13家地级市独家代理商,他们举着用床单做成的横幅,在饿了么总部楼下维权,声称"饿了么还我血汗钱","拿代理商当炮灰,投资百万血本无归"。
当时在现场的饿了么代理商透露,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饿了么总部通过各地区渠道经理单方面电话告知部分独家代理商,并以部分代理商未完成KPI指标为由,将他们纳入直营体系,清退其独家代理权限。
随后两年,饿了么代理商合同期内无补偿被清退的事件时有发生,到2019年4月,同样的一幕又出现在了大理,20多家"饿了么"地级市独家代理商聚集在大理古城南门,举着横幅维权。代理商表示,加入"饿了么"代理后,为了帮助饿了么在当地占领市场,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以支付线上补贴商户红包、线下活动和骑手工资,现在被强制清退,前期投入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打了水漂。而在2020年,阿里本地生活表示还要新增100个直营城市,这也意味着,至少还有100个代理商等着"挨一刀"。
值得注意的是,执行标的也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十几万怎么也能欠?"事实上,相比广大代理商的损失,饿了么应履行的12.54万的确不能算"巨资",为此背上"老赖"的骂名实在大可不必。
作为一家服务于广大商户、广大消费者的餐饮平台,遵纪守法,这是企业"活下来"的基础。但是饿了么频频触犯红线,坑代理商,和法院"打游击",不惜背上"无赖"、"老赖"的骂名,这在外界看来就是"作死"行为。而这些日益累计的不良口碑,终将反噬其集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