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5:21:08来源:法律常识
7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获悉,2021年3月1日,我国迎来第二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截至目前,鞍山仍有市民尚未办理。市税务局提醒,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逾期申报或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指的是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居民个人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意味着,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的税款,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获得退税;如果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的税款,应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如果居民个人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需补缴税款。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满足退税条件?据介绍,居民个人在未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前是不能查询的,可以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在申报过程中会自动计算申报人的应补退税额。
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民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行办理年度汇算,可以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还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全媒体记者 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