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6:03:08来源:法律常识
我租房,签了一年的合同,是2021年7月12号开始(第一个季度开始“3个月),押一付三,然后中途提前退租,也知道要提前告知,于2022年1月10日告知租房的,我们不租了,到3月12号不租了,然后他也答应了,然后说这个要转出出去才可以退押金,说他帮我们转,当时心想的是,估计也不得给我们转,都是忽悠我们的,之前租房的时候也没说,只说提前告知他们就可以了现在自己心里已经感觉这个钱不好退了(第三方)【这边也是后来知道的,房子是房东租给第三方,第三方租给我们的,我们之前找房子是在网上找的,不知道,当时是说这个房子是他们自己的,我也不知道这个房子是哪个自己的,也怪自己粗心】
后来,我以为他们已经有所行动了,我们以在3月9号前搬出了房子,然后他在12号问我怎么没交租金,我说我在1月份初告诉你我不租了,他说他忘了,把这个事搞忘了,然后我也没在意,只是让他尽量处理一下,后来我看押金没退,我就与今日17号,问,为啥不退押金,然后这个第三方的小伙子就让我联系房管,那个房管也以提前退租有违约金为由不退,态度不好,我们就没怎么聊了,就没理我了,然后我又联系第三方小伙子,说我们这个属于违约呀,签的一年,我也搞不懂,就算是违约也不至于不退押金,然后非得让我仔细看合同,重点是【你自己看合同,要么来我们公司找领导】,他说这个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对了,为什么非要让我看合同,是不是有什么猫腻,然后我看了一下,违约金是200%,估计就是这个才让他们有这样的口气,我也不知道这个违约金是否合理,有违约金我知道,这个是不是有点霸王条款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