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6:25:49来源:法律常识
前几天,有位老友给小编发了一张照片,让帮忙看看车辆什么时候年检,小编看后哭笑不得,整个行驶证副本就这一个检验戳。他的新车上牌时间是2016年9月,他应该2018年9月份去年检,他竟然忘记了,整整逾期了快两年时间,太牛了。所以小编想通过这篇文章给广大车友普及一下关于机动车检验逾期问题的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1.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公安部等联合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并督促当事人限期对机动车进行补检,同时可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0元的罚款,扣3分。
了解了以上两条法律规定,我们就可以清楚知道车辆年检逾期的后果以及补救措施。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从中汲取教训,赶快拿出你的机动车行驶证仔细看看吧,后果真的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