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7:45:22来源:法律常识
人民网-云南频道 原创稿
人民网昆明5月20日电 (程浩)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日发布《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温馨提示》(下称温馨提示),明确对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且2020年1月(含)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不能正常归还贷款的,经申请并经审核认定,不作逾期处理,逾期记录不报送征信部门。
温馨提示中还说,对已形成贷款逾期记录符合不作逾期处理情形的,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提出申请,提交资料,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