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7:44:51来源:法律常识
关于督促当事人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第九批)
截至2021年12月13日,有两轮摩托车52辆、三轮摩托车2辆、小型汽车5台、小型客车1台、共60辆机动车,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被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扣留超过30日尚未接受处理。请车主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有关证件(证明、凭证)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华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