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10:54:04来源:法律常识
“父母身体不好,里面有一部分是我辛苦打零工给他们挣的养老钱。”3月24日下午,廊坊固安县宫村的刘先生不慎将钱包丢失在当地一家幼儿园门前,随后被一位骑电动车的白发老者捡走。两天来,刘先生一直茶饭不思苦寻未果,目前,刘先生已经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昨日下午,刘先生想通过本报喊话老大爷:“如果您能归还钱包,必有重谢!”
今年30岁的刘文亮是固安县宫村人,平常打些零工挣钱为生。他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患有高血压,母亲去年患上了脑血栓。“丢失的钱里面有一部分是我挣的,还有一部分是父亲受雇别人种地挣来的。”
据他介绍,3月24日下午,他从家里出来到街上取快递,然后准备去银行存钱。大约16时左右,他取完快递,沿着涿固路由西向东开车。开车门时不慎将钱包遗落在地上,当时并没发觉。银行距离快递公司只有三四百米,他在银行门前停车后才发现钱包不翼而飞。他急慌慌一路往回找不见踪迹,后来在沿街门店调看监控录像发现,他的钱包掉落在地后,自己开车继续往前走。后面一名白发老者驾驶一辆银白色电动三轮赶到,老者发现路上的钱包后,立即停车不顾车来车往弯腰捡起,此时是16时17分。随后,这位老者离开了现场。“从监控录像看,这位白发老者身高超过1.7米,偏瘦,上身穿暗红色类似保暖内衣的衣服。”刘文亮说。他当即到宫村派出所报警,并发动亲戚朋友四处寻找,至今未果。他认为,老者骑着电动车,很有可能是附近村子里的村民。
“我的钱包红褐色,百元钞票大小,里面除了15000元现金,还有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刘文亮告诉记者。他希望捡钱包的老人能主动和他联系,也希望认识这位老人的读者能提供线索。刘先生联系电话:17778031632。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律师许双全提醒捡钱的老者,捡拾他人遗忘的财物,应及时和失主联系并及时归还,这不仅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捡拾价值超过5000元以上的财物拒不归还的,就涉嫌构成侵占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