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7:12:46来源:法律常识
12月13日消息,今日晚间,针对业内曝出“冠群驰骋线下兑付已逾期”一事,冠群驰骋官方发表声明回应称,冠群驰骋定位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对于因借款人原因导致的资金“逾期”,会积极配合出投资人通过多种方式追讨债权。冠群驰骋还称,其正在加紧制定一系列兑付政策及针对个别恶意“逾期”的借款人的惩戒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在“关于冠群驰骋“逾期”的澄清声明”中,冠群驰骋重点对“逾期”一事做出了“解释”。声明称,“逾期”现象并非平台造成:借款逾期系借款人造成;冠群驰骋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正在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协助投资人共同打击逃废债行为,最大限度协助投资人追讨债务,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逾期”并非“坏账”所谓资金逾期,是指借款人在承诺的还本付息日,未能按时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而造成逾期。“逾期”并不意味着借款方“债务免除”或“不再偿还”。根据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的《打击网贷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告》之规定,无论网贷平台是否正常运营,借款人与投资人之间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受到法律保护。
冠群驰骋还进一步强调,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因借款人原因导致的资金“逾期”,冠群驰骋虽然定位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但冠群驰骋仍然会积极配合出投资人通过多种方式追讨债权。今后,冠群驰骋将继续联合第三方机构,对“逾期”借款人通过催收、诉讼或仲裁等多种手段促使其尽快还款。
冠群驰骋声称,秉承对投资人负责的态度,冠群驰骋正在加紧制定一系列兑付政策及针对个别恶意“逾期”的借款人的惩戒措施,全力保障出借客户权益。
据蓝鲸财经12月12日报道,近日,有投资人在网贷天眼论坛爆料称冠群驰骋展期兑付,并给出一份加盖冠群驰骋投资关联(北京)有限公司公章的展期协议书。据此展期协议书的内容,若投资人签署则同意展期五个月,并提出分期支付和展期届满后一次性支付两种本金偿付方案。
冠群驰骋官方客服表示线下理财项目确实出现了逾期。理财顾问会给投资人提供一份展期协议书,若投资人签署即按协议展期兑付,若不签署协议只能等待回款。客服同时表示,目前回款只处理到9月14日,还没有处理完,所以无法给出回款时间。报道指出,客服回应的回款处理时间节点与最早流传出的9月网友爆料时间点相近,都是9月,交叉验证后得知,很可能冠群驰骋遇到资金链问题就是在今年9月,并且至今3个月过去几乎没有任何线下的兑付。冠群驰骋互金平台冠e通的线上客服表示,冠e通线上出借没有展期回款。
工商信息显示,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时间2011年7月22日,法定代表人刘广东同时为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82%。此外北京冠群天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8%,王占云持股6%,刘翠彦持股4%。而北京冠群天勤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大股东同样为刘广东,持股99%。
冠群驰骋关联的线上互金平台为冠e通。官网介绍称其2017年1月20日上线资金存管,存管银行为恒丰银行。截至目前,中国互金协的登记披露服务平台中,恒丰银行尚未披露冠e通相关存管信息。
冠e通披露的最新运营数据显示,截至12月7日,累计出借金额超380亿,借贷余额53.17亿,累计注册用户达181万。
天眼查信息显示,冠群驰骋分支机构多达407家,现大多数状态已为注销或吊销,存续或在业的分公司不足70家。
2018年7月28日,因未登记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义被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海淀分局处以一万元罚款。此前,冠群驰骋已3次被工商局处以行政处罚,累计罚款金额达16.5万元。
此外,冠群驰骋多家分公司因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虚假宣传、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等原因而受到行政处罚。多家分公司因登记的城市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长春分公司、通州分公司、天津分公司、佛山分公司等多家至今仍未被移出。其中,冠群驰骋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武昌分公司涉嫌利用悬挂荣誉牌匾的形式对其经营行为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武汉市武昌区工商局除以一万元罚款。
附“关于冠群驰骋“逾期”的澄清声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