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7:49:27来源:法律常识
怀化新闻网讯 你有过在公共图书馆借书逾期不还或者遗失图书的情况吗?在过去,也许你认为一本书才多少钱,丢了就丢了呗。这种情况从明年起将发生变化,如果再有读者“欠书不还”时,图书馆将严肃地亮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告知你,朋友你违法了!
据怀化市图书馆馆长孙勇介绍,借书逾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目前,市图书馆藏书量约20 万册,每本书的副册量在3 到5 本,读者这种超期还书的行为,势必造成图书流动率降低。
据悉,将要施行的公共图书馆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损坏公共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限归还所借文献信息,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过去对于逾期不还和遗失图书等情况开出的滞纳金、赔偿金是以图书馆管理制度的形式出现的,以后这些滞纳金、赔偿金将有法可依。”孙勇表示,罚款并不是主要目的,对超期还书的行为进行罚款,主要是为了保证图书的流通和其他读者借阅的权利。
孙勇介绍,因为种种原因导致所借图书逾期的朋友们也不要太过紧张,只要最终将图书归还给图书馆,均会酌情处理。据悉,怀化市图书馆的一本书借出的期限是30 天,其后读者可以前往图书馆前台办理两次续借,之后仍旧不予以归还,将产生每天0.5 元一册的滞纳金,每册图书滞纳金按5 元封顶,但对于恶意丢失、损坏图书的行为,则需进行3 到5 倍赔偿。(记者 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