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9:01:35来源:法律常识
7月21日下午,因旗下的南山区悦刻电子烟实体店未依法张贴相关控烟标识,深圳悦来悦爱科技有限公司领到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粤海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000元。
据悉,这是全国电子烟市场首张“罚单”,此罚单标志着控烟工作从传统烟草产品覆盖到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控烟力度不断加强,对青少年保护程度不断加大。
5月30日,深圳市控烟办联合南山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天利名城、海岸城片区开展电子烟市场的专项控烟行动。执法人员在检查深圳南山天利名城二楼的悦刻电子烟门店时发现,店内有工作人员和市民吸电子烟,而且店内没有明显的控烟标识。执法人员对店内吸烟人员当场开出50元罚单并责令改正,同时对该店的控烟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0元罚款。
经过近2个月的调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粤海所开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1日下午,深圳悦来悦爱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已积极对各门店进行了整改。
2019年12月24日,深圳市控烟办发布《深圳市控烟标识标线制作和设置指引(试行)》,在原有控烟标识的基础上,创新加入电子烟标识。包括电子烟在内的烟草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和烟草制品销售者需按照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控烟标识的设置和更新工作;电子烟实体店不贴警示的,将最高罚款1万元。该电子烟控烟标识在国内属于首创,标志着深圳市正式打响我国电子烟线下规范经营第一枪。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显示,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有害公共健康,必须对其加强管制。
图片来源:悦刻RELX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 袁璐
编辑: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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