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9:23:24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今日惠州网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岸媚 通讯员惠瑞轩 陈颜 黄广)昨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向广大个税纳税人发布《致个税年度汇算纳税人的一封信》,提醒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6月30日,纳税人需尽快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申报,逾期将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致个税年度汇算纳税人的一封信》介绍,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其中,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计)实行按年计税,按月、按次预扣预缴。因此,个税年度汇算是按年计税规则落地的重要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通过个税年度汇算可以“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确保每一名纳税人年度应纳税额准确。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纳税人需尽快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申报,逾期将会影响个人纳税信用。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