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09:38:26来源:法律常识
读者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六安市图书馆的关注和厚爱。现就您关注的图书借阅服务功能及逾期未还问题回复如下:
读者完成图书借阅手续后,借期为30天。如需续借,每本图书可续借一次,借期顺延10天。
①自助借还书机:读者使用自助借还机借书、操作完成后,操作界面会提示“应还时间”,同时打印的凭条也会显示“应还时间”。
②微信公众号推送:关注“六安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并绑定读者证的读者,每次借书成功后,公众号会自动推送一条消息,该消息包含“应还日期”;同时图书在应还日期前五天,微信公众号也会发送一条提醒信息。
③微信公众号查询:在微信公众号上,进入菜单“微服务大厅”-“微服务”-“图书续借”,就可随时看到所借图书的“应还日期”。
④馆内查询:在图书馆的自助查询机上进入“书目检索平台”,登录“我的图书馆”,在“图书续借”菜单中,有所借图书的“应还日期”。
⑤打开六安市图书馆官网(http://www.lalib.cn/)并“登录”后,在首页中通过“书目检索”查询图书时,可以进入到“书目检索平台”系统,登录“我的图书馆”,在“图书续借”菜单中,有所借图书的“应还日期”。
二、图书逾期未还问题处理办法(暂行) 1、超过本馆图书借阅“应还日期”(已办理续借手续的按续借应还日期)的读者视为逾期未还,本人《读者证》自动停借。 2、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带其本人身份证)前来本馆总服务台办理缴纳逾期违约金后,自动恢复借阅功能。逾期违约金按:逾期天数×0.5元/册收取。 3、读者借书逾期未还超过6个月的,将在本馆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若该证持有者(委托他人的须带本人身份证)不在公布后一个月内来本馆总服务台缴纳逾期违约金,其《读者证》、押金做冻结处理。并拟将该读者借阅图书逾期未还情况纳入“当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的个人或企业信用档案”。 此“答读者问”解释权归本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