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09:50:21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杨文超/文
端午佳节,于都中梁贡江壹号院小区的业主们愁容满面,原来开发商延期交房已达数月,且小区存在较多质量问题。针对这一情况,于都县住建局、房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处理,要求开发商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在竣工验收后依据合同赔偿违约金。
业主:房屋延期交房,并存在诸多问题
于都中梁贡江壹号院小区原定于今年三月交房,但三个月过去了,何时交房仍是一个未知数。“对于延期交房,我们业主起初对开发商非常理解,毕竟因为疫情楼盘停工了一段时间。”业主邓先生说,“但如今已重新开工数月,就算停工过一段时间,小区也该交房了,但迟迟不见开发商表态,交付日期遥遥无期。”
除了延期交房外,小区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令业主难以忍受。楼房外墙质量差、房顶防水隔热层建设不到位、地下车库排水管不畅通,房屋内存在积水、墙面渗漏情况。“建设方施工不到位导致房间和车库潮湿,闻起来有一股霉味。一下雨,水就从外墙渗透进室内,如果整改不到位,入住后地板家具会受损。”业主还指出,小区房屋玻璃质量有差异,存在钢化玻璃、普通玻璃混用情况。另外购房时宣传的人车分流也没落实,人行通道竟设置多处电动车位。
县住建局:业主可依据合同就延期交房索赔
于都中梁贡江壹号院项目位于于都县大昌路西侧、思源大道南侧,开发建设单位为赣州梁隆置业有限公司。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对开发商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小区目前处于项目收尾阶段,开发商尚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20年3月22日。因受年初疫情等影响导致交房延期,开发商于2020年2月下旬向业主发出《顺延交付通知书》,交房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前。
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项目尚未交付,需待竣工验收后,在交房时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赔偿条款协商处理。若协商不一致,业主可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款,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优化电动车停车位,修复房屋漏水
经县自然资源局查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商已在小区外围设置机动车停车位,与批准的方案相符,对小区人员出入干扰较小。为方便业主,开发商还在小区人行通道分散设置了电动车停车位和充电桩,电动车路线与小区人行通道有冲突。针对这一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要求开发商优化电动车停车位并征求业主意见,做到人车分流、互不干扰。
对于业主反映的房屋漏水问题,目前开发商正在组织人员修复处理,项目竣工验收前会完善到位。
针对业主反映的普通玻璃与钢化玻璃混用的情况,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查阅设计图纸和《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现场核实房屋7层以下外开窗采用普通玻璃,7层及7层以上外开窗采用钢化玻璃;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单块玻璃采用普通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单块玻璃采用钢化玻璃,均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住建部门将做好小区工程质量的监管,要求开发商做好后续收尾工作,指导并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尽快交付业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