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0:34:03来源:法律常识
农村新报讯(记者罗雪珊、通讯员马煜、孙钰璇)“我刚从银行回来,村里欠我的5万余元已通过‘一卡通’到账了。”8月2日,潜江市老新镇潭沟村党员廖宜斌,高兴地告诉镇纪委到户走访了解村债务化解情况的工作人员。
8年前潭沟村为改善人居环境,村两委决定修建文体广场和农户门前小花坛,但存在资金缺口。廖宜斌以个人名义垫付了5万余元,潭沟村集体经济困难,没有归还这笔钱。
“今年我们村通过摸排,锁定债务14.39万元,其中呆账核销了3万元,抵扣债务1.79万元,通过‘一卡通’还款9.6万元。”潭沟村党支部书记邓时波认为,还清债务后,群众对村两委干部的认可度更高了,工作也方便开展了。
“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持续紧盯该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查快办,保障村级债务化解工作落到实处。”该镇纪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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