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0:53:2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四川外国语大学人事工作网公示了《关于对黄某某等6人作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处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里面涉及6名老师,其中4人予以辞退,2人解聘合同。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
四川外国语大学人事工作网截图
记者了解到,《决定》附件载明,高校国际关系学院、英语学院以及国际商学院的4名教师因为自费出国留学之后,常年未归。4人已经超过《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保留公职一年”的期限及学校批准的出国期限。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第19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以上出国逾期不归的黄某某等4人予以辞退。
《决定》附件还指出,中外文化比较研究中心高某某,自2020年2月擅自离岗,至今未归;商务英语学院王某申请2015年至2018年国内读博,合同期满后未回校报到,至今未归。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5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规定,经学校第19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解除与高某某、王某的聘用合同。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华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