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1:36:29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 李娜 实习记者 罗丽云 报道
25亿元信托贷款到期却无人偿还!根据《差额补足协议》,广州农商行邮寄函件,要求多个公司偿付信托贷款本金25亿元等款项。而其中一家公司表示自己从未收到过《差额补足协议》,"差额补足协议"是否存在使得事实真相扑朔迷离。
日前,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中指出,广州农商行对中捷表示,早在2017年银行曾与中捷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但诧异的是,中捷向广州农商行索取文件,银行未向中捷提供,中捷也并没有该行所提及的协议。
此外,中捷将继续向广州农商行索取相关文件,并对该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进一步核查及采取应对措施。
时间回到2017 年 6 月 27 日,广州农商行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通信托")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下称"信托合同") 信托规模 25 亿元人民币,预计期限为 48 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也就是2021年6月27日到期。
同一天,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翔投资")与国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 国通信托分别于2017年 6 月 28 日、2017 年 8 月 3 日向华翔投资先后发放贷款15 亿元、10 亿元。
今年4月14日,信托贷款产品的管理权及债权人发生了转移,这意味着风险同样也转嫁了。国通信托向广州农商行发出《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提前终止通知函》,国通信托决定于2020年4月24日提前终止信托并进行清算,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结束登记信托财产。
截止到提前终止日,国通信托将停止信托合同项下的受托人职责及义务,也不再承担该信托产品的任何管理职责。国通信托将信托财产相关资料移交给广州农商行,同时向债务人发出债权人变更为广州农商行的书面通知,也就是信托财产被分配完毕。国通信托还向各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债权转让事实,并要求各债务人直接向广州农商行履行相应责任。
随后的 5 月 6 日,国通信托向广州农商行出具《清算报告》,国通信托解除对信托产品的受托责任。该信托产品目前的状况如何?国通信托负责产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产品在后台显示的状态是结束了"。
如今,根据《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广州农商行正式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但是,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任何一笔已到期债权,构成严重违约。
记者联系到了使用25亿元信托贷款资金的华翔投资公司,此前曾在华翔投资任职的人士表示:"本人已经不在该公司工作,目前该公司已没有员工。"此外,记者从企查查了解到,今年3月5日,华翔投资因自身失信被限制高消费,今年9月1日,该企业又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11亿元。
这样看来,实际债务人华翔投资偿还25亿元债务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广州农商行需要找到其余债务人来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农商行表示,早在2017 年 6 月 27 日,该行就与中捷以及其他单位分别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内容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我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还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终止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应向我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于是,因《差额补足协议》的存在,中捷以及其他单位成为了广州农商行的债务人。
广州农商行正式致函要求各债务人需按照《信托贷款合同》及相应增信文件的约定,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偿付贷款本金 25 亿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责任。同时,广州农商行表示,各债务人如果不向该行履行合同义务,或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差额补足协议》是否存在使得事实真相扑朔迷离。中捷收到函件后,立即跟广州农商行函件所留联系人进行联系,并索取相关文件,但截至该公告披露时,该行未向中捷提供。
此外,经中捷核查,公司档案中没有函件中所提及的《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并且对于函件提及的差额补足协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未曾审议过相关议案。中捷下一步计划将继续向广州农商行索取相关文件,并对该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进一步核查及采取应对措施。
另外,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中捷下发了关注函,要求中捷说明其与广州农商行所发函件的其他收件人、其与华翔投资、华翔投资与公司时任控股股股东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股东、高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持股、任职、资金往来、业务往来等情形。
记者联系了中捷以及广州农商行试图了解《差额补足协议》是否存在、案件进展、可能承担的偿付金额等,各自工作人员进行了登记表示反馈后给予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均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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