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3:41:39来源:法律常识
说到“工抵房”可能很多人不清楚,通俗地说就是开发商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因为资金或其他原因,无法支付工程款而选择将房子顶账给工程施工方,这也是开发商给工程施工方结算工程款的一种方式。
近日,西安市民黄先生向三秦都市报反映:“我在左岸骏景小区有一套房子,这个小区是西安万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万邦公司”)开发的,由于开发商万邦公司无钱支付施工方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下文简称“建兴公司”)工程款,所以抵给建兴公司一套房屋。而后建兴公司又将此房抵给了我。2017年6月,经三方认可同意,在万邦公司的售楼处,我直接与万邦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2018年3月31日交房。并缴纳了5000元的过户费,有万邦公司开具、盖有公章的收据为证。让人无奈的是,约定交房日期已经过去了3年多,至今没交房。我多次找万邦公司,对方以他们和建筑公司(施工方)的账务没算清,牵扯打官司等种种理由和借口推脱,不能给我交房。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万邦公司法务部郭部长,回复称:他们是代替建筑公司给个人抵付相关费用,双方意见发生分歧后已经进入诉讼,在建兴公司给法院提交的答辩意见书中,认可的相关数额里不涉及黄先生所持有的房产,他建议通过诉讼渠道确认账款。
9月13日,记者联系了建兴公司相关负责人,但其说辞与郭部长的完全相悖,他说向法院提交的相关资料里,认可的数额里包含黄先生名下的房子。当时三方都认可了,签了合同,办了过户手续。
10月11日,黄先生告诉记者:“前日,我再次联系了万邦公司法务部郭部长,得到的回复仍是解决不了,让继续等待。”
陕西大宽律师事务所律师曹菲表示,针对以上事件,如果买受人与西安万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办理了网签备案手续,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诉至法院,要求西安万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期交房,如不能按期交房,则可要求西安万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买受人与西安万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没有办理网签合同,且西安万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将诉争房屋一房多卖,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诉至法院,要求西安万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并要求其按期交房,同时,可办理诉中保全,请求人民法院查封诉争房屋,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
文/图 本报记者 刘姝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张佳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