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首个潜逃国外的网贷平台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国

时间:2022-11-14 10:41:58来源:法律常识

南山警方10月30日消息,南山“爆雷”P2P平台中,第一个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牛牛通宝”实控人詹某鹏已被遣送回国,移交南山警方审查。

近日,在公安部统一“猎狐”行动下,潜逃泰国半年之久的涉嫌集资诈骗的“牛牛通宝”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詹某鹏被遣送回国,现已交由南山警方对其进一步审查。截止到目前,该案中南山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逮捕3人。

南山首个潜逃国外网贷平台实控人被押解回国

2018年4月,南山警方收到关于深圳市牛牛通宝科技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活动的线索。收到线索后,南山警立即开展调查,并于2018年5月28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查,深圳市牛牛通宝科技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虚构租赁该公司自动售货机可获得高额回报,引诱投资者租赁机器,全国有大量投资者投资被骗,金额巨大。深圳市牛牛通宝科技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转移资金、挥霍集资款的行为。其中,6月份因资金链完全断裂,“牛牛通宝”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詹某鹏潜逃国外。

为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完善证据,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南山警方联合多部门加大侦查力度,并组织警力对主犯詹某鹏进行海外追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10月26日,涉嫌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詹某鹏被押解回国。

南山警方对此案一直持续关注。此前警方通报称,9月4日,深圳市牛牛通宝科技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牛牛通宝”平台)的股东马某、公司财务负责人拜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南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截至目前,该案共执行刑事拘留3人。

9月30日通报称,9月25日牛牛通宝公司股东马某、公司财务负责人拜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由南山公安分局依法执行逮捕。

通报介绍,对于“牛牛通宝”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组织者、领导者,在传销活动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南山警方已加大力度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对“牛牛通宝”平台的后台数据进行司法鉴定,对于达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诉标准的传销参与者,南山分局将进一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警方希望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

深圳警方全力开展追逃、追赃和挽损工作

今年P2P网贷平台出现“爆雷”现象后,深圳经侦部门侦办了多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对多家涉嫌经济犯罪的P2P平台予以立案侦查,全力以赴开展追逃、追赃和挽损工作。

8月2日至3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南山分局、罗湖分局分别发布了各自辖区的案件情况通报,其中涉及到20余家涉嫌经济犯罪网贷平台。

这些平台包括南山警方负责办理的有“发财猪”“金融圈”“利民网”“零钱罐”“普银”和“趣钱”“钱富宝”“投之家”“吆鸡理财”,以及之后立案的“网投网”等平台,福田警方则办理了“i财富”“壹佰金融”“咸鱼理财”“五星财富”“钱贷网”“小金库”“买金呗”“财富中国”“众贷汇”,罗湖警方办理有“佰亿猫”“前海元素”及“小小元宝”两个公司三个平台。

10月21日,深圳福田警方对“钱爸爸”“小零钱”“前金融”“合拍在线”“汇通易贷”“财富中国”和“合时代”等7家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P2P平台案件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显示,“钱爸爸”共6人被批捕,冻结资金7100余万元,查封房产11套;“财富中国”冻结资金6500余万元,查封房产74套;“小零钱”3人被申请批捕;“合时代”1人被申请批捕,13人被批捕;另有“汇通易贷”“前金融”被立案侦查。

10月22日和10月29日,深圳南山警方则对“中融投”“中金黄金”“网投网”“发财猪”“投之家”“零钱罐”“利民网”及“金融圈”平台的案件情况做了通报。

综合两次数据,“中融投”回款即冻结资金共计433.4万元,3人被取保候审。“中金黄金”法人代表被刑拘,两人被批捕。网投网被立案。“发财猪”归集账户资金703.8万元。“投之家”专户资金1.3亿元,某合作资产端承诺一年内将待收1.09亿元本金及利息还清,1人被刑拘。“零钱罐”回款及冻结2319万元,约谈借款企业。“利民网”回款总额计9259.8万元。

据了解,除了南山“牛牛通宝”潜逃海外的实控人詹某鹏,潜逃非洲、东南亚的“合时代”网贷平台负责人孟某于9月30日回国投案自首。

【记者】李荣华

【作者】 李荣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