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3:32:19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法院网讯(陈建华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志光法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庭后成功调解一起争议较大的承揽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企业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
某建设公司于2020年承建某工程,为完成工程建设公司将其中的围栏加工安装项目分包给某建材公司,双方签订《安装合同》。建材公司诉称,安装完成后建设公司尚欠工程款6.56万元未支付,请求法院判决建设公司付清工程欠款。因工程款内包含工人工资款,贵溪法院志光法庭受理起诉后迅速启动法律程序并及时安排开庭。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建设公司向承办法官提出两点答辩意见,一是工程欠款金额为原告单方面计算,未经双方共同确认,对原告主张的工程欠款金额不予认可;二是原告安装的围栏存在质量不达标问题,返工产生的费用系被告支付,要求从工程欠款中扣减。
由于原被告双方存在较大争议,为妥善化解矛盾,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首先向双方宣讲相关法律规定,主持双方共同核算确定工程欠款金额;随后针对被告提出的返工费用问题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待原被告达成基本共识后,承办法官从情理角度积极展开调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在判决前达成调解协议:建设公司一次性向建材公司支付工程款4万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建材公司领款后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案件得到稳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