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3:47:03来源:法律常识
近段时间,网上出现一些号称能“修复征信”的个人或公司,宣传自己可以给“征信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和企业”提供个人征信修复、企业信用评级复议等,且收取不低的费用。征信可以花钱“洗白”?对此,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提醒,这是一种骗术,既不靠谱,还涉嫌违法。
为买房贷款找人修复征信,被骗25000元
南都记者发现,在搜索引擎和社交平台搜索,可以看到多家机构发文自称“征信修复公司”,留有联系方式。一个名为“×银征信”的账号向记者表示,他们可以修复个人征信,方法是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但是要求客户先提供征信报告,“评估修复成功率大不大”。该账号称,修复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价格是“一条逾期1000元,难度大的会上调”。
另一个账号自称可以做企业信用修复,但对方强调要“先把企业征信报告给他看”,才能评估成功率以及价格。在沟通过程中,对方并没有提供其公司名字和其他任何信息。
这种公司是否靠谱?记者搜索发现,网上有不少“花钱修复征信反被骗”的新闻报道。此外,南都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也找到很多相关案例,被骗数万元的不在少数。
2021年,一女子在贷款购房时因有逾期记录无法申请贷款,经朋友的介绍到青海某公司修复征信,并签订《征信修复协议》。她向公司提供了个人征信记录、银行信息及电话卡一张,支付服务费用25000元。某公司承诺在60个工作日内对代理的全部征信异议申请成功,如未完成将全额退款。但3个月过去了,征信修复没有完成且逾期记录没有消除。
提醒:声称收费修复征信的,都是骗局
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有律师指出,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无“征信修复”的概念。近日,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专门发布提醒称,所谓商业、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不仅涉嫌触犯法律,更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该中心表示,随着征信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市场上出现多种打着“征信洗白”“征信修复”旗号的虚假广告和诈骗套路,目的是骗取个人信息和资金。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提醒,上述“要求更正”,不收取任何费用。利用非常规手段,不仅不能清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甚至会对个人造成不良影响。
记者注意到,《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提及,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采写:南都记者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