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4:30:13来源:法律常识
为有效推进《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实行,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7月20日,碧江交警组织警力在铜兴大道芭蕉村路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逾期未年检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10时01分许,一辆号牌为湘N03***的摩托车驾驶员看见前方芭蕉村路段正在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车辆速度突然慢了下来,执勤交警立即要求该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驾驶员名叫李某付,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他驾驶的摩托车初次登记时间是2010年10月24日,检验有效期止时间是2012年10月31日,保险终止日期是2011年10月8日,该摩托车因逾期未年检,现已到达报废标准。随后,执勤交警对李某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并依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向他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暂扣他驾驶的摩托车,并告知其15天内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事后,李某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非常后悔,并示自己在以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据了解,李某付当天骑的摩托车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自己虽然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但会开摩托车,对碧江区附近路线非常熟悉,于是侥幸无证驾驶逾期未年检摩托车上路,岂不料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
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 铜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