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6:31:26来源:法律常识
芦溪法院网讯 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引导下,被执行人诚信履约,申请人和解撤案。
2014年3月,被执行人李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先后向申请人贺某借款人民币3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1.5分。借款到期后,贺某多次催收未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偿还贺某3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偿还了部分借款,剩余25000元一直拖延不还,贺某无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芦溪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其银行资产展开调查。之后,多次与李某联系沟通,要求其自愿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法院将采取惩戒措施。通过多次的沟通,李某表示愿意偿还欠款,但是目前没有这么多钱,希望能分期偿还借款,并且希望申请人能够申请撤案。贺某却感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担心这又是李某的推脱借口,不同意撤案。执行法官便通知贺某和李某到法院进行调解,劝解双方都要以诚待人,以信为本。最后,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李某当场支付了20000元欠款,剩余部分贺某表示自愿放弃,并向法院申请撤案。
编辑:芦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