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6:54:47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安徽财经网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消费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汽车及零部件商品投诉量位居具体商品投诉第二位,汽车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仍然需要引起关注。
警惕会“变脸”的金融服务费
案例:2019年上半年,奔驰女车主被收取“金融服务费”维权事件持续发酵。无独有偶,2019年1月21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起汽车4S店违法收取金融服务费案件,汽车销售公司合肥通源根据车价高低和贷款金额不同,按每台车2000至10000元不等收取金融服务费。其行为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构成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违法行为。合肥市工商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7010.66元,并罚款4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2月,河南郑州的郭先生在郑州鑫才吉利4S店,分期付款购了一辆车,后来他发现被不明不白的收取了4000元的金融服务费。吉利经销商称因车主贷款所以才收取的金融服务费。
提示及建议: 消费者需要注意到,目前买车贷款存在的主要套路是经销商在为消费者代办贷款过程中,绑定五花八门的服务费等,这些费用存在不合理不合规,以及重复收取之嫌。部分经销商会在未提前告知消费者情况下,将这些费用加入到贷款本金中,导致消费者实际还款金额要大于合同上签订的贷款金额,此外,还有一些“免息车贷”、“零首付”或“一成首付”等。
消费者在购车前,最好事先了解一下目标车辆的裸车价是多少,谨防4S店加价销售。在购车时,仔细检查合同中有没有霸王条款、含糊不清的说法等问题,鉴别是否存在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若在购车后发现相关违法收费问题,应及时找到4S店进行处理,同一故障多次发生或者关键部位出现问题可以按照三包法进行处理。
汽车“套路贷”频现 套路究竟是什么
案例:去年,重庆市汽车商业协会收到来自多区的多个企业反映相关汽车“套路贷”诈骗案件,在这类案件当中,被害人包括被骗取钱财的消费者(直接被害人),和因非法侵占财产信息而无法正常进行销售的经销商(间接被害人)。
据某4S店工作人员透露,“套路贷”诈骗案件分为三个步骤。首先,骗子甲某找到乙某(准备购车人/被害人),称能为其低首付贷款购买一台某品牌的汽车。然后,甲某到某品牌4S店以客户购车、需要挑选一台生产时间靠前的车为由,拍摄了一份汽车合格证的照片。而后,甲某找到某公司购买了零售发票,并拿着合格证照片和购买的零售发票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然后在网上缴纳了购置税。最后,甲某拿着合格证照片、零售发票、保险单及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乙某名义申请消费贷款。
提示及建议:
经营汽车套路贷的车贷平台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故意为之的意图,它们抓住了借款人急需资金的痛点,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有利用低息无抵押为噱头,引诱借款人,合同实为抵押性质,还有故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违约金,汽车套路贷销售公司一般不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到了还款日甚至还“主动消失”、故意失联,最终导致客户无法还款形成违约。
消费者需要防范被此类案件侵害,首先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不贪婪、不轻信,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信息。也要多了解学习法律知识,遇到不确定的事情多向专业人士请教。同时,买车一定要量力而行,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合适自己的。零首付贷款、超低首付买车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出现纠纷时法律保护是有限的。买车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寻找有资质的贷款平台买车。
消费者需冷静分析避免落入促销活动陷阱
案例:2020年是中国汽车遭遇“双重压力”的一年,对汽车营销来说更是一个考验。此时,为了吸引眼球、博出位、破圈,企业往往会绞尽脑汁,甚至不择手段。此前,一品汽车收到长安UNI-T用户郭先生反馈,称自己参加了长安汽车的“引力者计划”后,本来应该得到的1000元红包不仅迟迟没有到账,反而还因为“过期”而失效。然而像郭先生这样的车主并非个例。本来是一个回馈老用户和提升销量双赢的营销事件,但长安汽车“引力者计划”却不断遭到用户投诉千元红包迟迟未到账。
提示及建议:
面对五花八门的车辆促销推广和各种花样翻新的促销噱头,购车消费者一定要睁大双眼、冷静识别各类促销措施的含金量。在促销政策花样繁多的情况下,消费者辨别真假促销可以通过两大标准来看清,首先是促销手段能否为自己切实带来价值,其次是看在享受促销政策方面是否切合实际。消费者还应当培养举证意识,如果认为经营者隐瞒事实虚构真相,可以考虑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并把相关承诺明确写到合同当中。
朱慧之